公司的這種行為肯定是不合理的行為。如果在這樣的借口下隨意辭退員工,員工的合法權益就無法得到保障。所以事發後,老師直接把他的公司起訴到法院。法院也認為公司的做法是錯誤的,因此要求公司賠償老師4萬余元。從這件事也可以看出公司會找壹些借口隨意辭退員工。如果法院調查後員工的行為不違法,那麽公司也應該對員工進行賠償。
公司需要註意的是,如果員工違反了公司的相關規定,員工的行為對公司的利潤有很大影響,或者員工不能很好的完成自己的工作,就必須辭退員工。在這種情況下,公司可以解雇員工,但如果員工沒有做錯什麽,公司解雇他們是不可接受的,不管是誰。作為員工,我們也可以通過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如果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關系,那麽公司必須向員工支付壹定的賠償金。同理,如果員工在工作過程中違反了公司的規定,給公司造成了壹定的經濟損失,那麽員工被開除是正常的,員工也需要賠償公司造成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