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賣空是指做空、買跌、買空的操作。當投資者看空未來價格可能下跌時,可以通過提前向市場出借部分商品,等待未來價格下跌後,再從市場買入該商品進行償還,從而完成壹次賣出開倉操作。
中國知識增刊:
1.在期貨交易中,買多和賣空是有區別的。
1.意義不同,前者是買入看跌,後者是賣出看跌。
2.買賣雙方獲得不同的利潤,買方虧錢,賣方賺錢。
3.漲跌不壹樣,前者看跌,後者看漲。
期權有買多、做空、賣多、做空,其中買入看漲期權和賣出看跌期權是多方面的;賣出看漲期權和買入看跌期權都是空的。
期貨和現貨完全不同。現貨實際上是可交易的商品。期貨主要不是商品,而是以棉花、大豆、石油等壹定的大眾產品和股票、債券等金融資產為標的物的標準化可交易合約。因此,標的物可以是商品,也可以是金融工具。
第二,期貨交易的基本制度。
1.持倉限額制度。
持倉限額制度是指期貨交易所為防止操縱市場價格,防止期貨市場風險過度集中於少數投資者,對會員和客戶的持倉進行限制的制度。超過限額的,交易所可以根據需要強行平倉或者提高保證金比例。
2.大家庭報告系統。
大額申報制度是指當會員或客戶某類持倉合約的投機持倉達到交易所規定的持倉限額的80%以上時,會員或客戶應向交易所申報其資金和持倉情況,客戶必須通過券商會員申報。大戶申報制度是與持倉限額制度密切相關的另壹項制度,以防止大戶操縱市場價格,控制市場風險。
3.實物交割系統。
實物交割制度是指交易所制定的制度,當期貨合約到期時,交易雙方按規定轉移期貨合約所含商品的所有權,並對未平倉合約進行結算。
4.保證金制度。
在期貨交易中,任何交易者都必須繳納其所買賣期貨合約價值的壹定比例(通常為5-10%)作為其履行期貨合約的資金擔保,然後才能參與期貨合約的交易,並根據價格變化決定是否追加資金。
5.限價系統。
漲跌停板制度,又稱每日最大價格波動限制,是指期貨合約在壹個交易日內的交易價格波動不得高於或低於規定的價格波動區間,超過此價格波動區間的報價將被視為無效,不能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