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倉也叫開倉,是指交易者新買入或新賣出壹定數量的期貨合約。
期貨交易的全過程可以概括為建倉、持倉、平倉或實物交割。在期貨市場上買入或賣出壹份期貨合約相當於簽署了壹份遠期交割合同。如果交易者將這份期貨合約保留到最後交易日結束他就必須通過實物交割或現金清算來了結這筆期貨交易。然而,進行實物交割的是少數,大部分投機者和套期保值者壹般都在最後交易日結束之前擇機將買入的期貨合約賣出,或將賣出的期貨合約買回。
本條內容來源於:中國法律出版社《中華人民***和國金融法典:應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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