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記·呂不韋列傳》開篇就說:“呂不韋者,陽翟大賈人也。往來販賤賣貴,家累千金。”壹目了然——呂不韋是很有錢的大商人,那種“販賤賣貴”的純牌“倒兒爺”。
當“倒兒爺”能當到“富可敵國”,略懂商業就知道,那決不是靠細水長流的小打小鬧、薄利多銷就能做到的。特別是在跟現在相比根本談不上“通訊”、物流也差到天壤之別的兩千多年前,想在中年就靠著“往來販賤賣貴”致“家累千金”,得“放大招兒”才行。
“大招兒”主要有三:
壹是,多做單筆大宗交易,就是“把把玩大的”。
二是,多做高貨值交易,就是“把把玩貴的”。
三是,違法或鉆法律空子,即所謂“富貴險中求”。
這三個“大招兒”,肯定不是人人玩得了,想要玩成、玩好,須得至少具備四個條件:有壹定規模的本錢(家底)、有過人的膽識和能力(拆借資金的勇氣和識別並抓住商業機會的決策力與執行力)、善於溝通(能發現並“擺平”供求兩頭及疏通營銷各環節)、識人馭人(能“識別”人性並“搞定”能保護甚至支持違法情節的“重要幹系人”甚至其群體)。
這些條件,有些是“天然”的,比如家底、關於膽識和能力的“天分”;但更多還應該是逐步具備的。過程中,他勢必走南闖北、見多識廣、閱人無數。
如果他起家時有家底,他的“原生家庭”,就可能很富裕,至少也會很殷實。富裕殷實之家的孩子,很可能得到過壹些平常人得不到的教育,打了個好底子。
好底子,再加後來的見多識廣、閱人無數,產生些壹般商人沒有、有也不明顯的“有深度的思考”,就不難想象了。
“有深度的思考”配以“長袖善舞”的財務狀況,可以說就具備了編纂巨著的動因和基本條件;再往“高級”去,還可以說是為“政治投機”奠定了基礎。
基本就這麽個意思。筆者認為,相比稱得上是“人文成就”的《呂氏春秋》,“奇貨可居”指向的“竊國”級別的政治投機,更是呂不韋的“大成就”。
當然,前提是,這場政治投機,他真的是贏家。
不管是否真的“贏”了,反正,他自己應該還是覺得贏了。
同時,他也肯定明白,這個“贏”,不光彩。至少不能當“沒毛病”的成就張揚開來。
但《呂氏春秋》能!不僅能張揚、大肆張揚,還能“沒毛病”——布鹹陽市門,懸千金其上,延諸侯遊士賓客有能增損壹字者予千金。(摘自《史記·呂不韋列傳》)
之所以敢“千金求壹字”,是因為強大自信。
之所以如此自信,是因為——乃使其客人人著所聞,集論以為八覽、六論、十二紀,二十餘萬言。以為備天地萬物古今之事……(摘自《史記·呂不韋列傳》)。
簡單說,就是“具備充分條件”。
而之所以能具備充分的條件,那就是政治投機“贏”的結果——太子政立為王,尊呂不韋為相國,號稱“仲父”。(摘自《史記·呂不韋列傳》)
這麽壹看,覺沒覺出點兒“自我實現”的意思?
筆者認為,《呂氏春秋》,從其產生的根由上講,更是,甚至“就是”,呂不韋的“自我實現”欲求。如是,則或許,這部鴻篇巨著中,多多少少透出了商人式的誌得意滿,而還讓後人甚至當世的人們,品咂了出來。別的不說,就那個“壹字千金”,便透著“貨殖”之風。
別說那時候,就是今天,不管是拿錢砸還是吃名氣或者什麽別的道道整出來的“大IP”們,公眾也還未必都買賬,比如讓本山大叔說“丟不丟人”的《月子》,再怎麽炒,在虛擬的喜劇情境下,也都是只能糊廁所墻的廢紙。
呂不韋把《呂氏春秋》刻得老大、糊在鹹陽城門上、懸賞千金征詢修改,到底也沒把千金散出去,未必真就沒壹個字可改,說不定是過往識字的人都不屑於掙他那千金呢。他要不懸賞千金,把“賞格”變成“我親自迎接到府上,禮敬如師”,倒許能有不少人願意認真點兒,雞蛋裏挑挑骨頭。
由此不難想象,費老勁整出來的《呂氏春秋》,在後世以至今天,都沒贏得呂不韋所期待的高地位,也就存在“合理性”了。
但無論如何,那都是他的“自我實現”。
相比“政治投機”其實顯得“低級”些的《呂氏春秋》,能承載“自我實現”,而“高級”的政治投機及其結果,卻只能為“低級”產物做鋪墊、條件。
因為,上面提到了——“高級”的,不能張揚;“低級”的卻可以。
當然,憑心而論,《呂氏春秋》,還是很有水平和見地的。但更加確然的,還是呂不韋作為“商人”的“超越本分”的自我實現。
(二)政治投機的動因商人,作為對壹類人群的概念性稱謂,最早也是近古以來的事了。在呂不韋的時代,對商業活動和從事商業活動的人,比較官方的稱謂是“貨殖”。世俗些,有“東商西賈”或“中商西賈”的說法。從史記來看,呂不韋是被稱為了“賈”而不是“商”。
商,在我們國家的文字歷史上,首先是“國家名”,也就是我們今天說的“朝代名”,即商代、商朝。在商朝,“貨殖”也就是商業,很發達,至少壹度很發達。
眾所周知,商代被周朝滅亡、取代。周朝崇尚農耕,並且對緊前的商朝,懷著挺深刻的怨恨(也可以說“恐懼”),基本“打倒”了商的壹切,包括發達的“貨殖”。
周王朝統治者認為,商朝發達的“貨殖”,於國家發展並無大的裨益,“貨殖”的行為,既是對勞作(主要指耕作)者的盤剝,也是滋生貪婪、縱欲等“失德”性狀的溫床。因此,在周朝“重農抑商”的主流意識形態之下(這樣的主流意識形態壹直綿延到數千年後的“改開”緊前),人們會盡量避免從事商業活動。
可實際上,這個行當,又不可或缺。於是,商代“遺民”就在周王朝最開始的時候,承擔了這個因為“失德”而“低賤”的行當。由此,周朝早期,就世俗地稱“貨殖”之人為“商人”,意思是“已經覆滅的商國的人”。
這樣的大環境之下,“商人”、“商”,不說是罵人話吧,也委實不算什麽好的意思。
隨著社會發展,“商業”(貨殖),作為壹個行當,從業者漸漸從“商之遺民”,向更廣泛人群擴展;同步地,“商之遺民”們,也完全融入了周朝的社會。再後來,隨著向“西域”的政治開拓,西域的“貨殖”,開始進入“中國”做買賣,當然,是帶著本錢來的;由是,“西”、“貝”二字組成的“賈”,就被用作指代了他們,以區別於“本土”的“商人”。所謂“東商西賈”或“中商西賈”,也就成了世俗化的標誌性***識。
再往後,“商”與“賈”逐漸交融——中土的商人,也有去西域做買賣的;西域的商人,也有留在中土紮根的;南來北往之間,這個很必要、很富足,卻社會地位低下的行當,交匯、融合成“階層”,也逐漸就被人們合稱為了“商賈”。
到這個階段,漫長的周王朝還沒結束。商賈,作為壹個社會階層,卻已然很難事實區別誰是西域來的,誰是“中土”的“原生”。甚至,以“商賈”稱謂他們的大多數普通人,也已然忘記了“商人”、“商”的本意裏所包含的帶敵意的蔑視意味。但如果是“正式”地去稱謂,比如在史籍上“定義”,還是要講究壹下——含著哪怕壹點點“敬意”,稱“賈”,比如對呂不韋;站在貶斥立場上,則會稱“商”。
但無論“賈”還是“商”,怎麽叫,他們也都是“幹那個的”——貨殖。也還是在周王朝確立的意識形態之下“失德”、“低賤”的人群。所以,稱呂不韋“布衣大賈”——您就是再大的“賈”,也還是“布衣”。
布衣,區別於“錦衣”,不光指衣服的材質本身,也涉及材質的修飾和服裝的樣式,更是社會身份的標記。
周朝確立的“宗法制”,定義了四個等級的貴族,即:天子、諸侯、大夫、士。這四個等級之外,都不屬於貴族,理論上,都是“布衣”。
這樣,就從社會地位的層面,建立起了壹個金字塔式的“單向結構”。
所謂“單向”,是說只能“下行”、不能“上行”——天子家“大宗”(嫡長子),繼承天子位,小宗,則降級為“諸侯”,以此類推。到最低等級貴族“士”這壹層,“士”家的“小宗”,沒有繼承權,就被“踢出”貴族階層了。這個鏈條是不能反過來的。即:處於“布衣”地位的人們,是沒有可能變身貴族的。哪怕像呂不韋那樣富有,也不可能。甚至,作為“布衣”當中的“底層”,大賈呂不韋,想要“攀附”哪怕是最低層的貴族,理論上,都會很難。
當然,“有錢好辦事兒”這話,千古好使。特別是當貴族滿地、封邑不足、後世無能這些現象形成壹定普遍性而人文思想又格外活躍、諸侯國日益做大集權且相互角力的“大爭之世”,錢能辦的事兒,就多了起來,大了起來。比如:用財富周濟落魄、失勢貴族,與之“有交”,甚至成為其“賓客”(門客)。
這在再早些時,基本不可能。就連“開明”的“戰國四君子”(齊國孟嘗君田文、趙國平原君趙勝、楚國春申君黃歇、魏國信陵君魏無忌),都寧可結交“雞鳴狗盜”之徒,也不齒與“貨殖”來往。甚至,他們都會接納“貨殖”的“贊助”,然後客客氣氣把人“請走”。
很尷尬是不是?
也許,就是因為這份尷尬,帶著對那些貴族門閥“餵不熟的狗”的腹誹,精明、有膽識、有見識、有見地、能識人、很有錢的呂不韋,才不會隨隨便便拿錢去打水漂、買顏面,而是更把眼光,放在“潛在價值”上,“買期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