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冶萍煤鐵廠礦有限公司光緒十五年(1889),張之洞調任湖廣總督,督管蘆漢鐵路(韓晶鐵路)。張之洞主政湖北近20年,通過興實業、辦教育、練新軍、應商戰、勸農桑新城、大力推行“湖北新政”,湖北經歷了壹次現代化的崛起。光緒十六年(1890)初,湖北鐵路局在武昌成立,蔡希永任總經理。選址漢陽龜山腳下,光緒十九年(1893)六月165438+十月開工,光緒二十年(1893)九月竣工,光緒二十二年(1896),張之洞“招商承辦”,委托盛宣懷監造漢陽鐵廠,走上了“官督商辦”之路,與光緒十六年(1890),張之洞派德國技術人員到大冶附近勘察,發現鐵礦豐富,出露地下,於是張之洞買了機器開采。光緒十七年(1891)開始開采,光緒十九年(1893)開始大規模開采鐵礦,建有大型露天鐵礦。光緒二十四年(1898)三月,張之洞、盛宣懷在江西萍鄉安源演合奏,任命張贊臣為萍鄉煤礦管理局總經理。光緒三十四年(1908),為解決資金不足問題,盛宣懷申請將漢陽鐵廠、大冶鐵礦、萍鄉煤礦合並,組建漢冶萍煤鐵廠礦有限公司,改為完全商業公司。到辛亥革命前夕,該公司已有員工7000余人,年產鋼材近7萬噸,鐵礦石50萬噸,煤炭60萬噸,占清政府年產量的90%以上。盛宣懷接管漢冶坪煤鐵廠和礦山公司後,多次向日本商人借錢。由於他無力償還,日本商人的貸款後來變成了投資。宣彤第三年(1911),漢冶平公司被日商控制,抗日戰爭勝利才由國民政府在1915年接管。日本帝國主義提出了它的目的。日本帝國主義為什麽看中漢冶萍公司?漢冶萍公司全稱漢冶萍煤鐵廠礦公司,由江西省漢陽鐵廠、大冶鐵礦和萍鄉煤礦組成,是中國第壹代新型鋼鐵聯合企業。1908年,盛宣懷通過請清政府批準漢陽鐵廠、大冶鐵礦、萍鄉煤礦合並成立。到辛亥革命前夕,該公司已有員工7000余人,年產鋼材近7萬噸,鐵礦石50萬噸,煤炭60萬噸,占清政府年產量的90%以上。由於漢冶平公司是清政府唯壹的新鋼鐵合資企業,控制了這家公司實際上就相當於控制了清政府的重工業。漢冶平公司長期與日本商人有貿易往來,借了很多錢。日本帝國主義者早有吞並該公司之心。起初,大冶鐵礦和漢陽鐵廠都是官辦的。1895年,清政府因財政拮據,允許廠礦官員監管商業運作,盛宣懷接管漢陽鐵廠。當初估計公司招15萬,結果只招了100萬,就靠借外債維持和擴張。盛宣懷向日商借款最多,1896第壹次借款,1898再次向日商借款。從1902到1906,他向日本商人借了約300萬兩白銀(425萬日元)。1908三廠合並後,由於招股不順利,不得不向日商借款。日本索要部分經營權,袁世凱欲將公司收歸國有,但討論未果。從1908到辛亥革命前夕,漢冶萍公司共借外債12次,其中有6次是日本人。到1911年。該公司總共使用了3200萬兩白銀。除本金654.38+00萬兩外,其余2200萬兩均為貸款,日商占多數,日商貸款後來轉為投資。日本商人在與漢冶萍公司的借款合同中有非常嚴格的條件:借款以廠礦和鐵礦的財產為擔保;期限為30年;鐵礦石要先賣給日本人,漢陽鐵廠自用除外。鐵礦石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不受國際市場影響;日本八葉鋼鐵廠可以預購。從1908年到1915年,日本商人每年從大冶鐵礦運出6 ~ 7萬噸鐵礦石,使得漢冶平公司在1911年實際上被日本商人控制。由於漢冶萍公司與日商關系密切,漢冶萍公司被日商控制的局面並未改變,盡管中國民眾強烈要求廢除第二十壹條。北洋軍閥統治時期,該公司向日本商人借款17次,借款總額約3700萬日元,白銀262萬兩,被日本商人控制得更緊。在國民政府統治時期,該公司完全由日本商人控制,直到1945抗戰勝利才由國民政府接管,直到新中國成立才恢復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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