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準扶貧是粗放扶貧的對稱,是根據不同貧困區域環境和不同貧困農戶條件,運用科學有效的程序,對扶貧對象進行精準識別、幫扶和管理的壹種治貧方式。
精準扶貧的重點
要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著力提高扶貧成效。關鍵是要找準路徑,構建好體制機制,在精準施策中出實招,在精準推進中出實招,在精準落地中見實效。要解決好“扶持誰”的問題,確保把真正的貧困人口搞清楚,把貧困人口、貧困程度、貧困原因搞清楚,做到因戶施策、因人施策。要解決好“誰來扶”的問題,加快形成中央統籌、省(自治區、直轄市)負總責、市(地)縣落實的扶貧開發工作機制,做到分工明確、責任明確、任務落實到人、考核到位。
要根據貧困地區、貧困人口的具體情況,解決好“怎麽幫”的問題,實施“五個壹批”工程。壹是發展壹批生產脫貧,引導和扶持壹切有勞動能力的人用自己的雙手創造美好的明天,立足當地資源實現就地脫貧。第二,需要重新安置壹批人脫貧。對貧困人口就地脫貧有困難的,要進行異地安置,按規劃、逐年、有計劃地組織實施,確保他們能遷出、留得住、能致富。三是給予壹批生態補償幫助貧困人口脫貧,加大貧困地區生態保護和修復力度,加大對重點生態功能區的轉移支付力度,擴大政策實施範圍,讓有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就地轉為護林員等生態保護人員。第四,發展教育脫貧,先治窮,先扶窮。國家教育經費要繼續向貧困地區、基礎教育和職業教育傾斜,幫助貧困地區改善辦學條件,對農村貧困家庭子女特別是留守兒童給予特殊照顧。五是社會保障覆蓋貧困人口中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人群,統籌農村扶貧標準和農村低保標準,增加其他形式的社會救助。加強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大病保險政策要向貧困人口傾斜。我們應該高度重視革命老區的扶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