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27日,國家工商總局發文明確要求,食品經營者對即將過期的食品應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也就是說,到了保質期臨界期限的食品需要告之顧客並單獨出售。
常見臨期食品來源:
1、很多大型商超會將部分臨期食品退還給供應商,以調換新貨。
2、壹些廠家產品同質化嚴重,銷路不暢,庫存積壓。
3、個別經銷商放棄某壹品牌的代理,選擇清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