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份1999 11之前儲蓄存款產生的利息收入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對2007年6月5438+0999 11至8月14期間儲蓄存款產生的利息收入,減按20%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對2007年8月6日+05日至2008年10月8日儲蓄存款產生的利息收入,減按5%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對2008年6月9日(含)以後儲蓄存款產生的利息收入,暫停征收個人所得稅。
個人活期存款每季度最後壹個月的20日匯算清繳壹次,2008年6月9日前產生的利息收入,減按5%的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