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使用遊戲外掛幫助玩家有償代練,情節嚴重的,構成非法經營罪。首先,行為人的行為幹擾了遊戲的正常運行,同時破壞了網絡遊戲的遊戲規則,嚴重影響了遊戲公司的生產經營秩序。其次,行為人明知是破壞了他人享有著作權的互聯網遊戲作品的技術保護措施並修改他人遊戲作品數據的非法互聯網出版物(遊戲外掛),仍將其使用到遊戲程序中,進行有償代練,牟取巨額非法利益,屬於出版非法互聯網出版物的行為。實務中壹般將遊戲外掛定性為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出版物,而把使用外掛代練的行為定性為對外掛程序的發行、傳播。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壹,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