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代表性的“碰瓷”現象有“圖片碰瓷”、網約車“碰瓷”、正牌機構屢遭“碰瓷”、香煙“碰瓷”等等。
壹、“圖片碰瓷”:危害圖片版權交易環境
當前圖片版權行業亂象較為嚴重,圖片網站或代理公司“天價索賠”甚至“敲詐勒索”式的套路維權營銷模式頻頻出現,有些公司專門以起訴或賠償來牟利。
專家認為,這類公司依賴“碰瓷”大賺訴訟費的商業模式必定走不遠,究其本質,這種披著“版權保護”的外衣大肆吸金的行為已極大危害圖片版權交易環境,亟待相關部門加以重拳整治。
二、網約車“碰瓷”:400多起 長春壹詐騙團夥被抓
派出所民警通過走訪某地多家保險公司,***收集相關涉案車輛在多地400多起賠付記錄,涉案金額45萬余元。
經過信息研判,專案組民警發現此類案件具有犯罪形式新、隱蔽性強等特點,作案時間多選擇在交通高峰期,作案地點多選擇在轉盤環島周圍,作案人員多為駕駛技術成熟的網約車司機,作案工具均為從租賃公司租用的網約車。
三、正牌機構屢遭“碰瓷”:“代理維權”套路深
“驚天黑幕”、“騙局大曝光”、“虧損內幕揭曉”、“慘痛經歷自述”……如此駭人聽聞的描述和形容,究竟是投資者發自肺腑的傾訴,還是別有用心者的惡意渲染?
在百度搜索引擎上,無論是頭部券商、大型期貨公司,還是證券投資咨詢公司,均有大量維權信息映入眼簾。據業內人士介紹,這樣的現象自2019年興起,今年上半年以來數量明顯增加。
四、香煙“碰瓷”:致敬“天眼”?
壹包叫“天眼”的香煙在市場上悄然流行。讓人不禁好奇,這究竟純屬巧合,還是跨界聯姻?
某煙草公司將“天眼”中文商標收入麾下;且據媒體報道,該煙草公司在使用“天眼”元素及商標時未和國家天文臺做過任何溝通;中國科學院國家天文臺還為此發過律師函交涉,但並未得到相關方回應。這波操作,讓人猶見“餓虎撲羊”“雁過拔毛”,碰瓷的成分無疑更大些。
擴展資料:
我國首次對“碰瓷”作出明確界定
2020年10月14日公安部新聞發布會在京召開,通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印發《關於依法辦理“碰瓷”違法犯罪案件的指導意見》有關情況。
兩高壹部聯合印發《指導意見》,首次對“碰瓷”行為作出準確界定:指行為人通過故意制造或者編造其被害假象,采取詐騙、敲詐勒索等方式非法索取財物的行為。《指導意見》明確了懲治“碰瓷”的法律適用及定罪量刑等問題。
公安部法制局副局長李文勝介紹,《指導意見》對實施“碰瓷”構成的犯罪進行了梳理,分類予以明確。常見情形主要分為兩類:壹類是詐騙類,壹類是敲詐勒索類。
中國青年網-我國首次對“碰瓷”作出明確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