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割日期是買入或賣出外匯時貨幣應該交割的日期。買外匯的要交割自己的貨幣,賣外匯的要交割賣出的外幣。
合格交付日期必須是交付貨幣發行國的營業日。即使交易雙方都是節假日,只要發行交割貨幣的國家是營業日,仍然是合格的交割日。
交貨日期可分為:
(1)現金交割日通常指交易日之後的兩個營業日;
(2)期貨交易所的交割日期通常是指現貨交易所的交割日期加上幾個月計算出來的交割日期。如果這個交貨日期不合格,它將被推遲。如果推遲到下個月,就不是常規的推遲,而是反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