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船舶到達和卸貨時間的預先通知,提供全套報關單證復印件。
2.進口申報時限:應當在運輸工具進境之日起14天內申報。如海關在稅票開出後14天內未繳納稅款,海關將收取滯納金。
3.檢驗程序:擬定計量-報驗申請-支付檢驗費-出入境通關單-抽樣檢驗-質量證明。
報關流程:申報-納稅-放行-檢驗-通關。
4.報關和檢驗文件
檢驗文件:檢驗委托書、檢驗單、合同、發票、國外水尺重量單、質量證明書。
報關單證:報關委托書、報關單、合同、發票、重量單、商檢通關單、保險單、信用證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