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積極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的永恒主題。提高金融機構風險管理水平,加強金融監管能力建設,避免監管缺位和錯位,有效防範經濟和金融風險相互作用,金融和財政風險相互轉移,外部風險向中國轉移。積極穩妥化解風險隱患,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繼續加強金融監管。銀行業應積極穩妥推進新監管標準的實施,不斷優化監管工具和指標體系,切實提高銀行業風險識別、計量、評估、監測、控制和預警能力。堅持動態資本充足率要求,有效控制杠桿水平,強化貸款撥備率和撥備覆蓋率監管要求,不斷完善和加強流動性風險監管。根據資本充足率水平,對商業銀行實施分類監管,提高對系統重要性銀行資本充足率的監管要求,推動建立與新資本協議實施相適應的風險計量和信息管理系統。加強金融集團的並表監管。加強對金融機構股東和實際控制人的監管。規範商業銀行理財和委托貸款業務。進壹步加強銀行業市場準入監管,提高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檢查的有效性。
加強證券期貨公司凈資本監管,完善以凈資本為核心的風險控制指標體系。加強動態風險控制指標監測和凈資本補充機制,完善證券期貨公司分類監管制度。推動證券期貨機構完善公司治理和合規管理,提高風險管理能力。繼續推動上市公司完善公司治理。加強證券期貨市場運行監管和風險防範,嚴厲打擊操縱市場等違法行為。
完善保險業償付能力監管體系,強化資本補充和約束機制,健全風險導向的分類監管體系。完善保險公司治理監管體系和標準,顯著提高公司治理監管體系的執行力。加強對保險資金運用的監管,防範投資風險。發揮保險保障基金的重要作用。加強系統性金融風險的防範和預警,建立健全適合我國國情的系統性金融風險監測評估方法和操作框架,完善跨行業、跨市場、跨境金融風險監測評估機制,加強重大風險的識別和預警。明確交叉性金融業務和金融控股公司的監管責任和規則,加強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的監管。引導金融機構切實加強政府債務管理,關註地方政府融資平臺風險,避免財政金融風險相互轉移。加強對“影子銀行”體系的統計監測、風險評估和宏觀審慎管理。
完善跨境資金流動監測預警體系,完善國際支付應急預案。引導和規範民間融資健康發展,完善法律法規等制度框架,加強引導和教育,發揮民間借貸對正規金融的補充作用。嚴厲打擊高利貸、非法集資、地下錢莊、非法證券等非法金融活動,加強對擔保公司、典當行等機構的監測監管,維護良好的金融秩序。
方框4:存款保險制度存款保險制度是應對商業銀行等存款類金融機構風險的制度安排。主要是指存款類金融機構向存款保險機構繳納保費購買存款保險。當金融機構瀕臨破產或倒閉時,存款保險機構利用存款保險基金對存款人進行及時賠付,並對問題機構進行及時處理,從而起到保護存款人利益、維護金融穩定的作用。與政府直接救助金融機構相比,存款保險制度的優勢在於建立市場化的風險補償機制,讓市場、股東和存款人合理分擔金融機構倒閉帶來的金融損失。自20世紀30年代美國建立世界上第壹個存款保險制度以來,迄今已有100多個國家建立了這壹制度,存款保險制度已成為政府防範和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應對金融危機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