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場從不同的角度考察,可作如下分類:
(1)按地理範圍可分為:
①國際金融市場,由經營國際間貨幣業務的金融機構組成,其經營內容包括資金借貸、外匯買賣、證券買賣、資金交易等。
②國內金融市場,由國內金融機構組成,辦理各種貨幣、證券及作用業務活動。它又分為城市金融市場和農村金融市場,或者分為全國性、區域性、地方性的金融市場。
(2)按經營場所可分為:
①有形金融市場,指有固定場所和操作設施 的金融市場;
②無形金融市場,以營運網絡形式存在的市場,通過電子電訊手段達在交易。
(3)按融資交易期限劃分為:
①長期資金市場(資本市場),主要供應壹年以上的中長期資金,如股票與長期債券的發行與流通;
②短期資金市場(貨幣市場),是壹年以下的短期資金的融通市場,如同業拆借、票據貼現、短期債券及可轉讓存單的買賣。
(4)按交易性質劃分為:
①發行市場,也稱壹級市場,是新證券發行的市場;
②流通市場,也稱二級市場,是已經發行、處在流通中的證券的買賣市場。
(5)按交易對象劃分為拆借市場、貼現市場、大額定期存單市場、證券市場(包括股票市場和債券市場)、外匯市場、黃金市場和保險市場。
(6)按交割期限可分為:
①金融現貨市場,融資活動成交後立即付款交割;
②金融期貨市場,投融活動成交後按合約規定在指定日期付款交割。按照上述各內在聯系對金融市場進行科學系統的劃分,是進行金融市場有效管理的基礎。
(7)按交易標的物劃分為:
①貨幣市場
②資本市場
③金融衍生品市場
④外匯市場
⑤保險市場
⑥黃金及其他投資品市場
(8)根據融資方式劃分為:
①直接融資市場
②間接融資市場
(9)根據具體的交易工具類型劃分:
①債券市場
②票據市場
③外匯市場
④股票市場
⑤黃金市場
⑥保險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