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易場所不同。遠期並沒有固定的交易場所,無嚴格組織的分散市場,金融機構(尤其是銀行)充當著重要角色。期貨合約則在交易所內交易,壹般不允許場外交易,有組織的、有秩序的、統壹的市場。
(2)標準化程度不同。遠期合約具有很大的靈活性,也給合約的轉手和流通造成很大麻煩,導致了遠期合約二級市場的不發達。期貨合約則是標準化的,使得期貨難以滿足特殊的交易需求,但也大大便利了期貨合約的訂立和轉讓,具有極強的流動性。
(3)違約風險不同。遠期合約的履行主要取決於簽約雙方的信用。期貨合約的履行則由交易所或清算公司提供擔保。交易雙方直接面對的都是交易所,違約風險幾乎為零。
(4)合約雙方關系不同。遠期合約是交易雙方直接簽訂的,通常要對對手的信譽和實力等方面作充分的了解。在期貨交易中,交易者根本無需知道對方是誰,市場信息成本很低。
(5)價格確定方式不同。遠期合約的交割價格是由交易雙方直接談判並私下確定的。期貨交易的價格則是通過公開競價或根據做市商報價交易確定的。
(6)結算方式不同。遠期合約簽訂後,只有到期才進行交割清算,其間均不進行結算。期貨交易則是每天結算的。
(7)結算方式不同。絕大多數遠期合約只能通過到期實物交割或現金結算方式來結束。期貨合約則可以通過到期交割結算、平倉和期貨轉現貨三種方式結清。在實際中,絕大多數期貨合約都是通過平倉來了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