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有兩種:
①商業性交易商,具體又包括證券商、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及年金基金會、保險公司和企業等。其目的在於避免利率、價格變化產生的風險。
②非商業性交易商,包括期貨商、期貨市場上的投資信托者、個人投資者。主要目的在於投機。 在期貨市場上除價格外,其他交易條件都是標準化或規模化的。交易價格是由交易所公開拍賣決定的。參加交易的人在交易開始前可自由尋找買賣對象,但交易方式只能采用公開拍賣方式,否則無效。
金融期貨市場構成及交易流向可參見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