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說,這些金融產品就是金融市場上的買賣對象。供需雙方通過市場競爭的原理形成金融產品的價格,如利率或收益率,最終完成交易,達到融資的目的。
如股票、期貨、期權和保險單都是金融資產,也叫金融工具和證券。
金融產品是指各種具有經濟價值,可以公開交易或變現的非實物資產。它們也被稱為有價證券,如現金、匯票、股票、期貨、債券和保險單。比如,我們可以用現金購買任何商品,包括金融產品;我們可以去銀行承兌匯票(把它變成現金):我們可以買賣(交易)股票、期貨等。在相應的金融市場上隨意;我們的債券、保險單等。到期可以兌現(變成現金)。
所謂“壹物四名”,是指同壹個金融產品,根據不同的使用者、不同的用途、不同的功能,有四個不同的名稱,即金融產品、金融資產、金融工具和證券。
以股票為例。對於市場來說,股票就是金融產品。對於發行人來說,股票是融資工具;對於交易者來說,股票是投資或投機的工具;對於公司金融來說,股票是金融資產或證券。
金融及其產品既不是天上掉下來的,也不是固有的。金融、金融市場、金融產品就像壹個樹種,在適宜的土壤和時空裏,隨著人類社會的發展而逐漸成長起來。
金融產品是金融社會的產物;金融社會是在農業社會和工業社會的基礎上逐漸發展起來的;金融產品來源於農產品和工業品。
金融及其市場和產品不是虛擬的,也不應該是虛擬的。金融產品應該從實物資產演變而來。事實上,大多數金融產品都是由實物資產演變而來的。以股票為例,長城股份通過資產證券化,將其1,000萬的實物資產變更為1,000股的股份制企業。這樣長城公司就有了金融資產或者金融產品。未來,公司和金融機構可以將股票進壹步演化為股票期權、期貨等。
金融至少看起來是無形的、多變的、復雜的、多彩的,所以金融產品的劃分也是多樣的。由於時間有限,簡單描述如下。
首先,金融發展是循序漸進的,所以金融產品可以分為兩類:股票、債券等基礎證券和期貨、期權等衍生(高級)證券。其次,按照所有權屬性,金融產品可以分為兩類:股票、期權、權證等財產類產品,國債、銀行信貸類產品等債務類產品。
前者是產權關系,後者是債權關系。再者,根據預期收益,理財產品可以分為股票、期權、基金等非固定收益產品。、以及各種債券、信用產品等固定(也稱結構化)產品。最後,金融產品根據時間長短、風險程度、交易場所的饑渴程度,可以分為短期產品、長期產品、低風險產品、高風險產品、貨幣(市場)產品、資金(市場)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