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律規定,可以提起訴訟,但必須證明對方已經明確表示到期不還錢,或者到期對方無力歸還。如果不能證明,法院將駁回訴訟。嚴格來說,提前還款也屬於違約行為,除非提前還款不損害債權人的利益或者得到債權人的認可。(2)《民法典》第五百三十條:債權人可以拒絕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但提前履行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債權人因債務人提前履行債務而支出的費用,由債務人負擔。(3)債務人在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前有權不償還債務,債權人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債務沒有法律依據,但債務人在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前明確表示不償還的除外。壹般來說,債權人不能要求提前履行約定履行日期的協議。但是,如果債務人已經預期違約,債權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提前主張債權。這種預期違約包括以下兩種情況:(1)壹方明確表示不履行合同義務;(2)如果壹方當事人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1)可以要求提前償還未到期的借款,但必須滿足壹定的條件,如:1。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無法在約定的還款期限內償還貸款;2.債務人抽逃資金、轉移財產,逃避償還義務的;3.債務人被宣告破產。根據2021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677條規定,借款人提前歸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按照實際借款期限計算利息。第五百三十八條規定,債務人以放棄債權、放棄債權擔保、無償轉讓財產或者惡意延長到期債權的履行期限等方式無償處分財產權益,影響債權實現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借款合同中有保證人的,只有在債務人逾期不還時,保證人才承擔保證責任。因此,借款合同未到期,擔保人不承擔保證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條擔保物權的定義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當事人約定實現擔保物權的情況下,擔保物權人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第六百八十壹條保證合同是保證人與債權人約定,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出現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法律客觀性:
《民法》第壹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從債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和債務人知道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但是,自權利被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特殊情況下,人民法院根據權利人的申請,可以決定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