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票經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批準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少於人民幣5000萬元;
3、開業時間在三年以上,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而設立的,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連續計算;
4、持有股票面值達人民幣1000元以上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達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5%以上;
5、公司在三年內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1)上市報告書;
(2)申請上市的股東大會決議;
(3)公司章程;
(4)公司營業執照;
(5)經法定驗證機構驗證的公司最近3年的或者公司成立以來的財務會計報告;
(6)法律意見書和證券公司的推薦書;
(7)最近壹次的招股說明書。
股票上市交易申請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後,其發行人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交核準文件和上述規定的有關文件。
擴展資料:
借殼上市的註意事項
1、識別有價值的殼資源
如何識別有價值的殼資源,是買殼企業應慎重考慮的問題。買殼企業要結合自身的經營情況、資產情況、融資能力及發展計劃,選擇規模適宜的殼公司。殼公司要具備壹定的質量,具備壹定的盈利能力和重組的可塑性,不能具有太多的債務和不良債權。買殼者不僅要獲得這個“殼”,而且要設法使殼公司經營實現扭轉,從而保住這個“殼”。
2、作好成本分析
在購買殼資源時,作好充分的成本分析非常關鍵。
購買殼資源成本包括三大塊:取得殼公司控股權的成本、對殼公司註入優質資本的成本、對“殼”公司進行重新運作的成本。其中重新運作的成本又包括以下內容:
(1)對“殼”的不良資產的處理成本。大多數通過買“殼”上市的公司要對殼公司的經營不善進行整頓,要處理原來的劣質資產;
(2)對殼公司的經營管理作重大調整,包括壹些制度、人事的變動需要大量的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
(3)改變殼公司的不良形象,取得公眾和投資者的信任,需要投入資本進行大力地宣傳和策劃;
(4)維持殼公司持續經營的成本;
(5)控股後保持殼公司業績的成本。為了實現殼公司業績的穩定增長,取得控股的公司,必須對殼公司進行壹定的扶植所花的資金。
3、其他需要註意的事項
除了考慮上述成本外,由於我國普遍存在上市公司財務報表的粉飾現象,還存在信息不對稱,殼公司隱瞞對自己不利的信息,存在相當的不明事項等問題,因此在買殼時,還應充分考慮殼資源的風險。企業決策層在決定買殼上市之前,應根據自身的具體情況和條件,全面考慮,權衡利弊,從戰略制定到實施都應有周密的計劃與充分的準備。
(1)要充分調查,準確判斷目標企業的真實價值,在收購前壹定要從多方面、多角度了解殼公司;
(2)要充分重視傳統體制造成的國有公司特殊的債務及表面事項,考慮在收購後企業進行重組的難度,充分重視上市公司原有的內部管理制度和管理架構,評估收購後擬采取什麽樣的方式整合管理制度,以及管理架構可能遇到的阻力和推行成本;
(3)還要充分考慮買殼方與殼公司的企業文化沖突及其影響程度,考慮選殼、買殼及買殼上市後存在的風險,包括殼公司對債務的有意隱瞞、政府的幹預、中介機構選擇失誤、殼公司設置障礙、融資的高成本及資產重組中的風險等。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