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取消皮卡進城限制。所有皮卡車免貨車通行碼,不受時間和路線限制,可全天24小時在全市通行;
2.新能源貨車免貨車通行碼。新能源貨車免貨車通行碼,不受時間和路線限制,可24小時在城市通行;
3.放寬市區貨車噸位限制。輕型及以下貨車(藍牌),不受噸位限制,免除貨車通行編碼,避開工作日交通高峰時段,其余時間不受貨車禁行限制,可在全市通行。
4.中型和重型卡車的城市交通政策:
(1)時間限制:每天7點至21點;
(2)禁令的範圍。禁止或者限制貨運車輛通行。因道路施工等特殊情況,按交通標誌通行;
(3)因生產生活、重點工程建設等需要。、確需在限行區域、路段、時段通行的中重型貨車(黃牌),可通過“交管12123”APP“市區貨車通行碼申請”申請電子貨車通行碼,按批準的路線、時間通行。
5.其他事項:
(1)全市沒有24小時禁止所有貨車通行的道路,市區每天允許各類貨車通行不少於7小時;
(2)遇重汙染、惡劣天氣等特殊情況,按照相關通告實施禁行、限行管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采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如遇大型群眾性活動、大型施工等。,需要采取限制交通措施,或者作出與公共道路交通活動直接相關的決定,應當事先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