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可以分兩次報名,不是壹次必須報兩個科目。
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包含三個科目:
科目壹: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範;
科目二: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
科目三: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基礎知識。
考生通過科目壹和科目二考試,或通過科目壹和科目三考試成績合格的,具備基金從業資格的註冊條件。
為進壹步完善基金從業資格考試知識框架體系,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對科目壹《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範考試大綱》、科目二《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考試大綱》和科目三《股權投資基金(含創業投資基金)基礎知識考試大綱》進行了修訂。
自2017年11月份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全國統考開始,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將使用新版教材和修訂後的考試大綱組織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