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從業資格考試作為證券從業人員資格考試制度的壹部分,自2003年開始由中國證券業協會組織實施。為落實新《基金法》,財政部、國家發改委於2015年10月底發布了《關於重新發布中國證監會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
明確了基金業協會組織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的收費標準,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考試正式由證券業協會移交給基金業協會。為適應新形勢下行業發展,基金業協會根據歷年來各方反饋意見,借鑒國內外經驗,對考試內容進行了調整。
調整後的考試側重於實際應用,主要考核基金從業人員必備的基礎知識和專業技能。考試內容涵蓋基金行業概述、法律法規與職業道德、投資管理、運作管理、銷售管理、內控合規管理、國際化等七項基礎知識。中國基金業協會從不公布基金從業資格考試試題及答案。
基金從業資格考試是國家法律規定的資格考試,公開考試試題和答案涉嫌違法。為了防止假冒網站攔截竊取您的個人信息,請務必不要通過其他網站的鏈接進入報名頁面。
考試評價
通過科目壹、科目二考試後,可以通過所在機構向基金業協會申請四年內註冊基金從業資格。四年以上未通過機構申請註冊基金從業資格的,需要重新參加從業資格考試或者補足註冊前最後兩年規定的後續培訓學時。
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的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每年完成15學時的後續培訓,並按規定通過所在機構參加協會組織的年度資格檢查。可以申請基金從業資格的機構包括基金管理人、商業銀行、證券公司、期貨公司、保險機構和證券投資咨詢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