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穩步發展各種所有制中小金融企業和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擴大村鎮銀行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試點,引導更多信貸資金投向農村,積極拓展農村消費信貸市場。鼓勵各類銀行設立不同形式的小企業信貸服務機構,完善擔保、貼息等支持政策的落實,提高中小企業貸款比重。鎮明信譽積極引導民間融資健康發展,並及時制定《放貸人條例》。
三是推進資本市場改革,維護股票市場穩定,發展和規範債券市場。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利用資本市場開展並購重組,完善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回購等政策措施,推進發行制度改革,改善市場供求關系。積極發展企業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等債務融資工具,完善債券市場發行規則和監管標準。穩步發展期貨市場,探索農產品期貨服務三農的運作模式。
四是深化保險業改革,積極發揮保險保障和融資作用。加快發展政策性農業保險,推進農業再保險和巨災保險制度建設。穩步發展住房和汽車消費保險,積極發展建築保險、工程保險等業務。積極發展個人和團體養老保險業務,促進健康保險發展。發揮保險公司機構投資者作用和保險資金投融資功能。強化法律機構和高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