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持倉是指機構投資者買入股票並持有。
機構投資者主要指壹些金融機構,包括銀行、保險公司、投資信托公司、信用合作社、國家設立的退休基金或組織。機構投資者與個人投資者在本質上是不同的,在投資來源、投資目標、投資方向上都與個人投資者有很大的不同。
持倉:在實物交割或現金交割到期前,投資者可根據市場情況和個人意願自願決定買賣期貨合約。但投資者(多頭或空頭)持有期貨合約,而不進行相同交割月份和數量的反向操作(賣出或買入),這種操作稱為“持倉”。在黃金等商品的期貨操作中,無論是買入還是賣出,所有的新頭寸都稱為開倉。操作者開倉後,手裏握著壹個倉位,叫做持倉。
機構持倉比例:是機構持有的股票市值占總資金的比例。如果活期賬戶裏有654.38+萬元,價值3萬元的股票,那麽這個倉位就叫輕倉(也就是三分之壹倉位)。
機構持股比例:指機構持有的股份數量占總股份數量或流通股份數量的比例。比如流通股數是2000萬,而機構持股是12萬,也就是60%(高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