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廢機動車行駛裏程達到下列裏程時,車主可以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照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並將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註銷:
(壹)小型和微型出租汽車行駛60萬公裏,中型出租汽車行駛50萬公裏,大型出租汽車行駛60萬公裏;
(二)出租載客汽車行駛60萬公裏;
(三)中小型長途客車行駛50萬公裏,大型長途客車行駛60萬公裏;
(四)公共汽車行駛40萬公裏;
(五)其他小型、微型營運客車行駛60萬公裏,中型營運客車行駛50萬公裏,大型營運客車行駛80萬公裏;
(6)專用校車行駛40萬公裏;
(七)小型、微型非營運客車和大型非營運客車行駛60萬公裏,中型非營運客車行駛50萬公裏,大型非營運客車行駛60萬公裏;
(8)小型貨車行駛50萬公裏,中輕型貨車行駛60萬公裏,重型貨車(含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行駛70萬公裏,危險品運輸貨車行駛40萬公裏,裝有多缸發動機的低速貨車行駛30萬公裏;
(九)特種作業車輛和輪式專用機械車輛行駛50萬公裏;
(十)三輪摩托車行駛65438+萬公裏,其他摩托車行駛1.2萬公裏。
機動車輛的使用壽命如下:
(壹)小型和微型出租車使用8年,中型出租車使用10年,大型出租車使用12年;
(2)租賃小客車已使用15年;
(3)小型客車使用10年,中型客車使用12年,大型客車使用15年;
(4)公交客車已使用13年;
(5)其他小型、微型客車使用10年,大中型客車使用15年;
(六)專用校車使用年限為15年;
(七)大中型非營運客車(大型汽車除外)為20年;
(8)三輪汽車和單缸發動機低速貨車使用9年,多缸發動機低速貨車和微型貨車使用12年,危險品運輸貨車使用10年,其他貨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和全掛牽引車)使用15年;
(九)具有貨運功能的特種作業車輛使用年限為15年,不具有貨運功能的特種作業車輛使用年限為30年;
(10)全掛車和危險品運輸半掛車使用10年,集裝箱半掛車使用20年,其他半掛車使用15年;
(十壹)摩托車使用12年,其他摩托車使用13年。
對小型、微型出租汽車載客汽車(純電動汽車除外)和摩托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可以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嚴於上述使用年限的規定,但小型、微型出租汽車載客汽車使用年限不得低於6年,三輪摩托車不得低於10年,其他摩托車不得低於11年。
小型和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大型非營運汽車、輪式專用機械車無使用年限限制。
機動車使用年限的起始日期按照登記日期計算,但自交付之日起超過2年未辦理登記手續的,按照交付之日計算。
車主需要攜帶相關申請材料到車管所辦理機動車延期報廢手續及條件。所需手續主要包括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機動車檢驗單。車主提交申請後,車管所將根據申請材料對車主和申請延遲汽車報廢年限的車輛進行審核和檢測。情況符合要求的,車管所出具同意延長汽車報廢期限的證明。
壹般來說,不同類型的車輛有不同的延遲時間,可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9座及以下非營運客車使用年限為15年。前6年每2年檢查1次,之後1年。使用年限超過15年後,每半年檢驗1次。如果審核通過,可以無限期延長,簽註延長至1999年2月1天。
2、9座以上非營運客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20年;
3.旅遊客車使用年限10年,可延長至20年;
4.營運客車,報廢年限10年,可申請延長至15年;
5.輕型貨車和大型貨車使用年限為10年,可延長至15年;
6.19座以下小型貨車、出租車報廢8年,不得延期;
7.20座以上出租車報廢8年,可延長至12年;
8、帶掛車的貨車、采礦車,報廢8年,可申請延期至12年;
9.起重機、消防車、鉆井車、特種作業車等特種車輛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適當延期,簽註有效期至1999年2月31天;
10,全掛車,報廢10年,可申請延期至15年;
11,半掛車,報廢10年,可申請延期至15年;
12、半掛牽引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15年;
13、三輪農用車,報廢6年,可申請延期至9年;
14,四輪農用車,報廢9年,可申請延期至12;
15、三輪摩托車,報廢7至9年,可申請延期至10至12年;
16,其他摩托車,報廢年限為8年至10年,可延長至11年至13年;
17,其他車,報廢年限為10年,可申請延期至15年。
猜猜妳有興趣:
1.2017車輛報廢補貼標準
2.最新的汽車報廢法規
3.關於車輛報廢年齡的新規定
4.2065438+2007最新報廢車輛模擬題。
5.最新的車輛報廢回復模型。
6.車輛報廢的條件是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