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款不能收回的,債權人應當盡快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債務人支付貨款並承擔違約責任。人民法院判決生效後,債權人應當直接申請執行。如果妳有對方財產的線索,可以向法院申請保全。債權人責令債務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05日內清償債務,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書面異議。債務人在15日內未提出異議並履行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債權人的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客觀性: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壹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應當報告目前的財產情況和收到執行通知之日前壹年的財產情況。被執行人拒絕報告或者謊報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被執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關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或者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