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利息是什麽?
利息是貨幣在壹定時期內的使用費,指貨幣持有者(債權人)因貸出貨幣或貨幣資本而從借款人(債務人)手中獲得的報酬。包括存款利息、貸款利息和各種債券發生的利息。在資本主義制度下,利息的源泉是雇傭工人所創造的剩余價值。利息的實質是剩余價值的壹種特殊的轉化形式,是利潤的壹部分。
二、買賣合同違約金有利息嗎
分兩種情況:
1、如果已經在合同中約定違約金,是不會既支付違約金,又支付違約金利息的,因為違約金就是對方承擔的違約責任,除非對方沒有依約定按時支付違約金,才應該支付違約金的利息。
2、如果並沒有在合同中約定違約金,而是要對方支付所欠貨款的利息,這是可以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貸款利率計算。
三、銀行貸款借給別人收利息合法嗎?
銀行貸款借給別人收利息不合法,從銀行貸款然後又借給別人,這樣屬於不按合同約定使用貸款,如果銀行發現,可以罰息或者要求提前還款。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 買賣合同對付款期限作出的變更,不影響當事人關於逾期付款違約金的約定,但該違約金的起算點應當隨之變更。買賣合同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買受人以出賣人接受價款時未主張逾期付款違約金為由拒絕支付該違約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買賣合同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但對賬單、還款協議等未涉及逾期付款責任,出賣人根據對賬單、還款協議等主張欠款時請求買受人依約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對賬單、還款協議等明確載有本金及逾期付款利息數額或者已經變更買賣合同中關於本金、利息等約定內容的除外。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或者該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出賣人以買受人違約為由主張賠償逾期付款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人民幣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