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貨車撞死人處理如下:
(1)必須及時上報交警部門處理,交通事故由交警部門依法負責;
(2)家屬需要及時收集每個賠償項目所需的證據,如交通事故認定書、病歷、醫療票據及清單、死亡證明、火化證明、交通票據等證據,以便計算出準確的賠償金額;
(3)通過交警部門與事故責任方協商賠償事宜;
(4)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憑相關證據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將根據案件證據和相關法律規定作出判決。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六條。
醫療費用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費、住院費等收據憑證,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處理的必要性、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用的賠償數額,按照壹審法院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賠償權利人可以在扣除必要的康復費用、適當的整容費用和器官功能恢復訓練的其他後續治療費用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學證明或鑒定結論,不可避免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用壹並賠償。
二、交通事故處理程序有哪些?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如下:
1,現場調查。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後,必須在系統承諾的時間內迅速趕到現場,迅速處置現場;
2.責任認定。在查清事故基本事實、收集充分證據後,嚴格按照規定時間依法認定責任;
3.懲罰。根據領導做出的處罰決定填寫處罰裁決書,並向責任人宣布處罰裁決書;
4.賠償調解。在確認傷者救治結束或確定損害結果後,必須組織各方當事人或代理人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賠償調解。最多調解兩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