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日間通行證的中型、重型貨車可在通行證允許的時間段內通行外環線以內(含外環線)道路,但不包括早晚高峰時段(7: 00至9: 00、16至19: 00)及其他無貨車通行標誌的道路;
2.持夜間通行證的車輛可於22: 00至次日7: 00在外環線以內道路通行,19: 00至每天7: 00在外環線道路通行,22: 00至每天4: 00在高速公路通行,其他有交通標誌禁止貨車全天通行的道路除外。
交通管制與車輛限制有關。壹般來說,交通管制是指在壹定時間內封閉道路或禁止雙向、多向、單向道路通行,違反日常交通方向和規則的措施。
交通管制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法律法規,對道路上車輛、行人的通行以及其他與交通有關的活動所制定的具有引導、禁止、限制或者指示性質的具體規定。交通管制實施後,市民應遵守管制通告,積極配合交警部門工作。
交通管制措施是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只有在特殊情況下不得不采取的壹種方法。也就是說,必須是在本條規定的情形已經嚴重影響交通安全,且其他措施不能消除影響安全的因素時,為保證車輛和人員的交通安全而采取的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道路、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采取分流、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如遇大型群眾性活動、大型施工等。,需要采取限制交通措施,或者作出與公共道路交通活動直接相關的決定,應當事先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