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衍生品交易的基本特點是:保證金交易,即只要繳納壹定比例的保證金,就可以進行全額交易,不需要實際的本金劃轉。合同壹般以差價結算方式終止,只有到期日以實物交割方式履行的合同才要求買方支付全部貨款。因此,金融衍生品的交易具有杠桿效應。保證金越低,杠桿效應越大,風險越大。
1,外匯遠期合約
外匯遠期合約是指交易雙方同意在未來某壹日期或之前,以某壹價格買入或賣出壹定數量的金融產品。外匯遠期合約是最長、最簡單的金融衍生品,也是其他幾種基礎衍生品的基礎。近年來發展迅速的壹個新產品是遠期利率協議。
2.外匯期貨
外匯期貨是在商品期貨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是金融期貨的壹種形式。外匯期貨是承諾在未來某個時間買入或賣出金融資產的標準化合約。它的數量、質量、交貨時間都是固定的,唯壹變化的是價格。外匯期貨合約以多種貨幣進行交易。外匯期貨交易原理和商品期貨交易原理壹樣,利用期貨價格和現貨價格的趨同性,當期貨合約接近交割時,期貨價格和現貨價格會趨於壹致。在現貨和期貨市場上,品種、數量、交割期限相同但方向相反,以壹個市場的利潤彌補另壹個市場的損失,規避價格波動風險。外匯期貨交易的主要特點是:交易是標準化的合約交易;該交易是保證金交易;遠期外匯市場是壹個有形市場;交易實行會員制和日結制;參與者是對沖者和投機者。外匯期貨交易中的套期保值交易方法與壹般商品期基本相同,基本方法可以是多頭套期保值和空頭套期保值。
3.貨幣期權
貨幣期權是壹種權利合約,是指買方在支付壹定費用(稱為期權費)後,有權在約定的日期或約定的期限內,以約定的價格買入或賣出某種金融資產。根據買方的權利,期權可以分為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前者是指買方有權以約定的價格買入某種金融資產,後者是指賣方有權以約定的價格賣出某種金融資產。期權的買方有買入或賣出的權利,但沒有買入或賣出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