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市場是買賣雙方集中買賣黃金的市場。
黃金市場提供現貨和遠期交易,並允許交易者進行實物或期權期貨交易,以進行投機或對沖。它是各國完整金融市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二)黃金市場的主體
黃金市場的主體是指黃金市場的參與者。
從國際經驗來看,黃金市場的參與者包括國際金商、銀行、對沖基金等金融機構、各類法人實體和私人投資者,以及在黃金期貨交易中發揮巨大作用的經紀公司。
1.國際黃金商人
國際金商是對黃金市場影響最大的市場參與者。
國際金商與世界各地的黃金供求者有著密切的聯系,對黃金的定價起著決定性的作用。
最典型的就是倫敦黃金市場的五大黃金銀行,分別是洛希爾國際投資銀行、豐業銀行、德意誌銀行、匯豐銀行、瑞士信貸第壹波士頓銀行。
五大黃金商本身就是壹個黃金交易商。由於他們與世界各大金礦和黃金交易商有著廣泛的聯系,其下屬公司與許多商店和黃金客戶有著聯系,五大黃金交易商會根據自身情況不斷報出黃金的買賣價格,但同時也要負責規避金價波動的風險。
2.銀行
參與黃金交易的銀行可以分為兩類。壹種是他們只為客戶買賣和結算,不參與黃金交易。蘇黎世的三大銀行作為代表,在生產者和投資者之間充當經紀人,在市場中扮演中介角色。
另壹種是個體戶。例如,在新加坡黃金交易所(UOB),有許多自營會員是銀行。
3.對沖基金
對沖基金又稱對沖基金或套利基金,是指將金融期貨、金融期權等金融衍生品與金融工具相結合,以高風險投機為手段獲取利潤的金融基金。
現在普遍認為,對沖基金實際上是基於最新的投資理論和極其復雜的金融市場操作技巧,充分利用各種金融衍生品的杠桿作用,承接高風險高收益的投資模式。
壹些大型對沖基金往往利用與各國政界、工商界、金融界的千絲萬縷的聯系,先抓住經濟基本面的變化,利用管理的龐大資金進行買賣做空,從而加速黃金市場價格的變化,從中獲利。
(3)各種法律實體和私人投資者。
黃金市場的各類法人主體和私人投資者主要包括各大金礦、黃金生產商等專門從事黃金買賣的公司,專門從事黃金購買和消費的黃金制品商人(如各種工業企業),珠寶公司和私人黃金收藏者,專門從事黃金交易的投資公司,以及個人投資者。
所以很多企業機構和私人投資者的風險偏好和買賣黃金的目的都不壹樣。壹些風險厭惡者希望規避風險,減少黃金市場價格的波動,而另壹些人則希望價格波動足夠大,以獲得高額的投機收益。
(4)經紀公司
經紀公司是專門為非交易所會員進行黃金交易並收取傭金的經紀機構。
壹些交易所將經紀公司稱為經紀公司。
在紐約、芝加哥、中國香港的黃金市場,很多經紀公司本身並不擁有黃金,只是派場內代表在交易大廳為客戶買賣黃金,向客戶收取傭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