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安全標簽是指危險化學品在市場流通時,生產、銷售單位提供的化學品包裝上所附的標簽。它是向操作者傳達安全信息的載體。它用簡單易懂的文字和圖形來表達化學品的危險特性及其安全處置的註意事項,並警告操作者進行安全操作和處置。
使用擴展信息中國危險貨物編號的註意事項
1.標誌的標記可以通過粘貼、釘和噴塗來完成。
2.標誌的位置規定如下:盒狀包裝位於包裝端面或側面的明顯位置;包、捆包裝在明顯的地方;桶裝:位於桶體或桶蓋上;集裝箱和貨物組需要四面粘貼。
3.每個危險品包裝應根據其類別貼上標簽。但物質或物品仍具有其他危險特性的,除粘貼該類標誌為主標誌外,還應粘貼表示其他危險的標誌為副標誌,副標誌圖形的下角不應標註危險品類別號。
4、儲存和運輸的各種危險品要區分性質,其標誌應醒目,應按GB?6944、GB?12268和國家有關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規定的危險貨物安全運輸管理具體辦法執行,出口貨物的標誌按照我國實施的有關國際公約(規則)辦理。
百度百科-化學安全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