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品及升貼水:1. 每千克果粒數≤180個/千克或230個/千克交易所公告為準。2.入庫時,15%≤含水率≤25%的,足量入庫;25%:
1.包裝要求
紅棗交割包裝執行《GB/T 5835-2009 幹制紅棗》,每壹包裝容器只能裝同壹品種、同壹等級的紅棗,不得混淆不清。包裝要求:外包裝使用*色覆膜紙箱,紙箱應具有較強的抗壓強度,防雨防潮,滿足運輸及存儲要求。內包裝使用塑料襯膜(袋)。每箱凈含量10kg±0.15kg。
標誌要求:外包裝上應標明品名、品種、產地、凈含量(kg)、生產日期,印刷符合《包裝儲運圖示標誌》(GB/T 191-2008)規定的防雨、防壓等相關儲運圖示,標誌字跡應清晰無誤。
2.交割基準價
紅棗期貨合約的交割基準價為該期貨合約的基準交割品在基準交割倉庫出庫時汽車板交貨的含稅價格(含包裝)。
3.交割地點
紅棗交割地以新疆主產區為主、內地主要加工集散地和物流節點為輔。其中,新疆交割倉庫為基準交割倉庫,無升貼水,非基準交割倉庫為滄州、鄭州兩地交割倉庫,升水600元/噸。
4.交割流程
進入交割月後,賣方提出交割申請買方未響應的,按照“建倉時間早的法人持倉優先”原則,確定參與配對的買方持倉後予以配對(配對日)。後交易日沿用現行的“三日交割法”,交割流程與其他非通用標準倉單的品種保持壹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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