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相互保險公司和保險合作社相比,相互保險機構具有以下特點:
(1)相互保險社成員之間相互提供保險保障,體現了“壹人為眾人,壹人為眾人”的理念。
(2)相互保險公司沒有股本,保費是事後分攤的,事先不確定。運營資金來自會員繳納的會費。在相互保險公司中,賠償和管理所需的資金和費用由會員共同承擔,會員先繳納暫定份額和管理費,然後在年度結算時計算確定的份額再多退少補。
(3)相互保險機構的最高管理機構是由會員選舉產生的管理委員會。壹般情況下,委員會指定壹名具有法人資格的代理人主持社會事務,處理壹切與保險和社會財政有關的事務。
(4)相互保險機構的業務對象是會員,相互保險機構不對外開放,組織規模較小,純為會員服務。
2.保險合作社
保險合作社是由壹些有相同保險需求的人組織起來共同經營的互助保險組織。保險合作社和互助保險公司很像。相互保險公司通常以合作社的形式建立,因此壹些保險學者經常將它們相互替代。其實保險合作社和相互保險公司還是有區別的。
(1)相互保險機構無股本;要加入保險合作社,成員必須繳納壹定數量的股本。也就是說,成員是保險合作社的股東,其權利僅限於所認購的股份。
(2)互助保險社的經營資金來源是會員繳納的份額,保險社與會員為臨時目的而結合。如果保險關系終止,雙方自動解除合同。保險合作社的資金來源於社員股金和向社員或非社員借貸的資金保險關系的建立必須以社員為基礎,但社員不壹定要建立保險關系,保險關系的消滅不影響社員關系的存在。所以保險合作社和社員的關系比較長。只要成員認購了股本,即使不使用合作社的服務,他們仍然可以與保險合作社保持聯系。
(3)相互保險公司的保險費是事後分攤的,不是根據實際需要和實際損失事先確定的,而保險合作社采用的是確定保險費的制度,不會事後賠付。
(四)保險合作社的業務範圍限於合作社成員,只承保合作社成員的風險。
美國藍十字和藍盾醫療保險組織是美國非營利性醫療保險組織,業務範圍在州或社區。藍十字會提供住院保險,藍盾會提供院外醫療保險。全美有70個這樣的組織,約2/5的美國人是藍十字會成員,1/3的美國人參加過藍盾保險。這兩個組織由醫院和合作保險組織共同提供醫療保險。
美國保健集團是壹種健康保險合作組織,也稱為管理式醫療保險組織,為其成員提供全面的醫療保健服務。雖然它沒有商業人壽保險公司和非營利的藍十字和藍盾組織重要,但自20世紀70年代以來發展迅速。
日本的農業合作社是日本辦理人壽保險最活躍的合作社。是農民組織根據昭和二十二年(1947)的《農業合作法》成立的互助組織。互助組織的類型包括建築互助、人壽保險和損害保險。成員與基層合作社簽訂互助合同,然後由部、地、縣聯合會提供再保險,聯合會將超過自留額的部分再保險給全國農業互助合作社聯合會,即再保險。事實上,基層合作社並不負責互助。費率和條款全國統壹,收取的資金大部分存入農協系統信用農協或農林中央金庫,或用於購買農林債券和金融機構發行的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