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許女士還在的話,我覺得她最後悔的就是以下4件事情。
壹、不該為了許某,威迫自己的前夫離婚不被父母祝福的婚姻,註定不會有壹個太好的結果,當初他們初戀就是女方父母棒打鴛鴦,雙方結婚之,又經不住許某的甜言蜜語,雙雙各自離婚再組合家庭,回頭看看,還沒有跟原配丈夫過得幸福。
二、長時間的炒股失敗,不應該縱容許某炒股許某很早的時候就有炒期貨炒股的經歷,但是有壹點就是賺的很少,虧的很多,剛開始來女士手裏有錢,也十分愛許某,多多少少會支持他炒股的錢,越往後,越看是壹個無底洞,沒有再給錢。
其實來女士做的不好,剛開始就跟許某講清楚,或者給他個幾十萬,跟他說就這麽多錢,再炒沒了,再也不會給錢了,而不是他要就給他,縱容了他的僥幸。
三、三四年前,和許某大吵大鬧,就該堅決離婚他們在三四年前就因為炒股等的壹些事情發生過劇烈的爭吵,兩個人都已經到了離婚的地步,後來在朋友的相勸下,他們又放下了離婚的念頭,為了孩子維持了婚姻,在這個時候婚姻已經出現了較大的裂痕。
四、許某要房子,應該答應他,把現在他們住的55小套給他兒子結婚房子的事情可能也是壹個誘因,因為許某近來的壹無是處,來女士心裏有氣,當許某又提出把房子給他兒子結婚的時候,更加氣不打壹處來,堅決不同意,這讓許某懷恨在心,動了殺心。
早知道應該答應他,哪怕不給他110個平方的,把55的小面積的給他,也不會由此下場。
現在來女士已被害,說再多的後悔也已無濟於事,只能留給婚姻中正遇到麻煩的人,以警示的作用。
來女士和許國利是初戀情人。當初她聽從父母的話,和許國利分手是最佳的選擇。可能和前任在壹起的那些日子裏,她的心裏還有許國利的位置。
在這起殺人案中,許國利的罪孽深重,不可饒恕。他精心設計了壹個陰謀,目的是將死者的房產據為己有。哪知道法網恢恢疏而不漏,他落得個鋃鐺入獄的結局。
許國利說“她壹個人出不去”。從這裏不難發現,在許國利的眼裏,來女士是個頭腦簡單,感情用事的女人。自始至終,他只是在利用她,沒有付出真感情。
說實在的,來女士如今落得個死無全屍的現狀,和她自身也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當初她和前任日子過得風生水起,還有壹個可愛的女兒。婚內她和許國利重逢,舊情復燃,婚內出軌,過起了同居生活。她逼迫前任離婚,和借她錢不還的許國利走進了婚姻殿堂。
和前夫離婚是來女士的人生走下坡路的開始。她沒有意識到,死心塌地地愛著那個深藏不露的犯罪嫌疑人。歸根結底還是太相信自己的感覺了,沒有意識到危險的存在。
來女士最悲催的是至死都沒有發現丈夫的廬山真面目。即使為他生兒育女了,也改變不了他的野心。斯人已逝,願地下安息!
杭州殺妻案,該做的,不該做的,都做了。能說的,不能說的都說了。唯有壹處女地,未有人觸及,那就是來女士自身也有需要反思的地方。
首先,來女士在婚內與許某某偷情即鑄成大錯。接著,這對被世俗稱為“狗男女"將錯就錯,各自離婚重組二婚家庭。這個開頭,本也沒什麽大不了,壹個願打,壹個願挨。問題是,來女士在享受前所未有的夫妻生活刺激之余,對許某某開始評頭品足,從壹開始嘲諷許某某空有壹副皮光肉滑軟皮囊,在明知許某某“只有姿勢,沒有實際”(相信大家對許某某與來女士初婚階段的印象應該是會調情,性欲超強,待人接物有度,在來女士圈子內大長面子。此處無意貶責逝者,意在鞭策生者)。在許某某接二連三受到生意失敗、炒股虧損、二婚妻子來女士冷嘲熱諷的打擊之後,導致長期失眠,連帶性功能疲軟,直接造成早泄,長期無法滿足來女士的肉體需求。更有甚者,來女士在許某某求借無門的前提是,向許某某提出將其工資收入悉數上交來女士調度,才能考慮借給錢許某某,以及借房子給許某某兒子結婚,凡此種種,將許某某逼上梁山,釀成大禍……
這完全是兩件事,在目前信息客觀真實存在的基礎上,我想聊兩點
1.來女士做了違背倫理道德的事,甚至涉及違法。如果真的是感情不合應及早處理解決這個事情,而不是偷人,更不該在自己理虧的狀況下在日常生活中擠兌自己的丈夫。有時候壹方的過於隱忍滋生了對方的肆無忌憚,來女士有可能抱著對方不能拿她怎麽樣的想法這樣做。
2.丈夫這種過激行為就是犯罪,跟上面說的點有本質區別。無論如何都應該遵守法律,這是 社會 上壹個自然人的做事基準。家庭關系是個非常深奧的哲學問題,丈夫在出了壹系列問題之後沒有直接面對,主動解決卻用這種犯罪的方式解決矛盾實在是不可取。本來就是壹個可以避免的悲劇,卻以這種方式收場,明明可以和平合理合法解決。
綜上兩點,妻子違背倫理道德甚至可能違法還有些肆無忌憚自食惡果,丈夫沒有及早正確面對冷靜解決最終走向犯罪,兩人都付出了慘重的代價。
另外,來女士已被害,沒反思的機會了。
杭州來女士被親夫殺害,我認為她確實有幾點需要反思壹下。錯誤的婚姻選擇使她葬送了寶貴的生命!
反思壹:不該享壹時之歡拋棄原有的家庭; 據來女士前夫余先生回憶說他們的離婚是來女士主動提出的,他們之間的感情在許某某出現之前還是不錯的,這壹點從余先生在來女士出事後頻繁去到公安局查詢案件過程可以看的出來,他對來女士的事情還是挺關心的。據報道稱最開始是許某某在杭州租了來女士父母的場地開養鴨屠宰場,後來與來女士有了更多接觸,日久生情兩人最後相愛同居。許某某用家暴的方式首先和原配離婚,接著來女士也和原來的丈夫余先生離婚。馬上許某某和來女士再婚,不久後生下了小女兒。
如果當初來女士作為有夫之婦的女人,沒有被許某某打動,克制住自己的情愫就不會有今天悲慘的結局。哪怕就算對許某某有泛濫之愛,短暫性在壹起就算了,沒有選擇和原來的丈夫余先生離婚,不拋棄原來的家庭,今天的結果就會不壹樣。
反思二:壹時的愛情不代表壹世的婚姻; 愛情容易使人沖動,熱戀讓人頭腦失去理性,來女士也壹樣,可她沒想明白壹時的愛情真的代表了壹世的婚姻嗎?答案是否定的!從結果來看,第二次婚姻的選擇遠不如第壹次婚姻來的幸福!她對愛情的沖動為她後面悲慘的結局買了單,她當初或許沒有完全考慮周全,她和大多數人壹樣,戀愛期間智商為零,還是在二次婚姻的選擇上,很遺憾!
反思三:選擇再婚面對不同性格的另壹半或許要更合理、恰當的相處。 從整個案件始末來看,許某某性格與來女士前夫余先生大為不同,許某某是個很有野心,很想發大財的“賭徒”性格之人。而且還有點家暴傾向!而來女士在面對這樣壹個性格的許某某時,並沒有理性的分析過他的缺點,也沒有針對許某某做出壹些有效的生活方法來調整整個家庭狀況,或許她認為和前夫壹樣的相處方式就好了,這顯然是行不通的。 婚姻生活本就是壹門很深的學問,二婚更是如此!來女士沒有思考過這些東西,只是憑著自己無奈的堅持去維持生活現狀,哪知道極端性格的許某某已經在錯誤自私的道路上越走越遠,最後為了達成自己的目的釀成血案。
反思四:二婚不行可以考慮三婚; 從許某某直接殺害來女士的結果來看,來女士和許某某在婚姻生活上肯定有很多矛盾,不然不會為了房子就要殺人,“冰凍三尺非壹日之寒”!此時的來女士在面對家庭矛盾時或許沒有和街坊鄰居以及親人們提起過,畢竟二婚之路是她自己選的,她或許想著的就是哭著、跪著都要走完。真的大可不必這樣想,二婚也好,離婚也罷,都不丟人,只要自己過的好才是正確的。當來女士發現許某某性格過於極端時選擇離婚可能是最好的選擇,離婚後還可以找壹個真正合適的人。起碼避免了悲劇!
在婚姻生活裏過不下去了真沒必要靠自己苦苦支撐,完全可以選擇重新來過,幸福的人生總比那壹點面子來的重要!所以來女士若是當初發現不對勁就選擇退出再出發,也許結局會不壹樣!
總結:來女士被親夫殺害的結果,她當初如果反思了以上隨便哪壹點(包括不拋棄原有家庭、想清楚熱戀和婚姻、和許某某在壹起後自己能想辦法和他有效的溝通、和許某某實在過不下去就退出)或許都不會釀成悲劇!
如果自己的丈夫都不能信任,唯壹需要反思的就是怎麽當時瞎了眼,怎麽沒早離婚?怎麽沒看出這麽壹條中山狼?其實所有發生的事都是不可避免的,就像所有的彎路都是必經之路,逝者已矣,生者還要繼續,更應該珍惜彼此的擁有,向美好未來進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