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和1603年,在共和國議會議長維爾特的領導下,成立了荷蘭和東印度公司。就像他們創造了壹個前所未有的國家,現在他們創造了壹個前所未有的經濟時代。
2.荷蘭萊頓大學歷史學教授WIM·範德德爾:是的,可以這麽說。這是第壹家股份制公司。為了籌集資金,他們發行股票,但不是現代意義上的。人們來到公司辦公室,把借來的錢記在筆記本上。公司承諾支付這些股票的股息。荷蘭東印度公司就是這樣籌集資金的。
荷蘭阿姆斯特丹歷史博物館館長羅德威克·瓦格納:
他們籌集了650萬元人民幣,差不多相當於300萬歐元。當時,這筆錢價值數十億美元。有了這筆錢,他們成立了壹家公司。通過向全社會融資,東印度公司成功地將其分散的財富轉化為自有資本,向海外擴張。甚至阿姆斯特丹市長的女仆也成了東印度公司的股東之壹。成千上萬的人願意把他們的積蓄投資到這種有利可圖又有風險的商業活動中。壹方面是出於對財富的渴望,更重要的是因為荷蘭政府也是東印度公司的股東之壹。政府將壹些只有國家才能擁有的權利轉化為25000荷蘭盾成為印度公司的股東,大大增加了東印度公司的權威和聲譽。
4.有專家說過,談判簽訂條約,發動戰爭,可以使其成為亞洲或者從南非到日本整個地區的獨立主權實體,可以像壹個國家壹樣運作。壹切準備就緒後,東印度公司的船隊起航了。西班牙國王幾乎蔑視挑戰者。然而,東印度公司在成立後的短短5年間,每年向海外派出50艘商船,超過西班牙和葡萄牙船隊的總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