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明確,要促進勞動力要素有序流動,便利人口社會流動,提高人力資源服務質量。
實行以公民身份號碼為唯壹標識、全島統壹的居住證制度。放開和放寬落戶限制,開展全島戶籍同城化試點。根據常住人口規模優化基本公共服務配置。對接全國統壹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建立社保關系轉移“壹次申請、全程代辦”制度。繼續推進異地就醫結算,實現“跨省通”“壹碼通”。
深入實施“海南自由貿易港人才服務”單壹窗口建設計劃”。完善海南創新人才流動便捷機制。完善國際人才引進和服務體系,積極開展國際人才服務管理改革試點,實施境外職業資格認可制度。加快中國海南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海口分園、三亞分園)、中國三亞旅遊人才市場、中國(海南)留學人員創業園等重點園區建設。
《方案》指出,在推進經營性用地要素市場化配置方面,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建設用地市場機制,開展補充耕地指標跨市交易。
改進土地利用規劃管理,完善建設用地總量年度調控制度。深化工業用地市場化配置改革,加強重點項目、民生領域和農村產業發展用地指標保障。實施“增存掛鉤”機制,完成閑置土地處置目標任務。依法下放土地使用審批權。有序推進自然資源和規劃信息開放共享。
探索增加混合產業用地供應,開展以“對賭協議最低審批”為核心的標準土地制度改革。積極推進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市場準入制度改革,完善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抵押融資政策,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盤活閑置土地。完善城鄉統壹建設用地市場,統壹交易規則和平臺,推進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同地同權”。
分類實施建設項目補充耕地省級統籌,完善符合條件的省級重點基礎設施和重點園區產業項目耕地占用和補償指標統籌保障機制。完善全省補充耕地指標交易市場、交易規則和服務體系,做好補充耕地指標交易管理工作。
加強重點商品市場價格監管,建立價格監測與價格監管聯動機制,加強重要民生商品和資源性產品價格監測。完善醫療、教育、旅遊、餐飲等重點行業價格行為規則,健全節假日市場價格監管體系。整合省級部門和市場機構對重點市場的調查監測資源,建立價格監管智慧支撐平臺,及時與相關監管部門對接。
加強要素市場交易監管。升級“機管計劃”平臺,建立過程監督和標記系統。修訂完善交易場所監管規則,規範交易行為。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升級,構建全省公共資源交易“網絡”。加快完善土地市場信用監管機制,建立健全土地二級市場動態監測監管機制。綜合運用智能監管技術,加強網絡交易監管。
此外,《方案》指出,要完善依法平等保護產權制度,依法懲治侵犯非公有制經濟主體合法權益等相關犯罪。完善產權保護制度,加快建立基礎數據產權制度和規範。建立健全省級國有產權保護和交易體系。全面清理區別對待不同所有制經濟產權的政策措施。
要完善財產執法司法保護制度。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協調,建立健全依法甄別糾正產權冤假錯案常態化機制和政府涉產權糾紛管理長效機制。落實海南省罰沒物品處理相關規定,完善侵權假冒物品處置制度。推動建立涉案財產跨部門集中管理信息平臺,完善涉案財產審查管理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