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文件,國務院於2011發布38號文件《國務院關於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範金融風險的決定》,其中指出,除經國務院或者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依法批準設立的期貨交易場所外,任何單位不得以集中競價、電子撮合、匿名交易、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進行標準化合約交易。從事保險、信貸、黃金等金融產品交易的交易場所,必須經國務院有關金融管理部門批準。
目前貴金屬投資以現貨白銀和壹些可以在交易平臺交易的實物黃金為主,其中不乏非法平臺,如倫敦金、倫敦銀等,以美元報價。這些年來,欺詐案件很多,需要投資者謹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