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考試的組織領導
中國期貨業協會負責組織資格考試工作。
二、報考條件
1.年滿18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高中以上(或同等)學歷;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4.最近三年無嚴重違法記錄。
三、考試科目及時間
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科目為兩科,期貨基礎知識、期貨法律法規。單科考試時間100分鐘。
第壹次考試:6月30日、7月1日。
第二次考試:10月13日、14日。
第三次考試:12月22日、23日。
四、考試方式
全國統考,閉卷,采取計算機考試方式進行。
五、報名方式、時間及收費
網上報名,第壹次報名時間:2007年4月30日至5月21日。繳費截止日為5月23日。準考證下發時間為2007年6月25日至考試開始前。
第二次報名時間:2007年7月23日至8月16日。繳費截止日為8月20日。準考證下發時間為2007年10月8日至考試開始前。
第三次報名時間:2007年10月22日至11月9日。繳費截止日為11月12日。準考證下發時間為2007年12月17日至考試開始前。
考試收費單科70元(不包含教材費)。考生繳費壹律采取郵局匯款方式。
具體報名辦法、匯款及註意事項在報名開始日後參考《報名須知》。
六、考試大綱和指定教材
考試大綱和教材訂購辦法詳見中國期貨業協會網站。期貨基礎知識科目指定教材:期貨市場教程(第五版)(中國期貨業協會編,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預計2007年4月下旬出版);期貨法律法規科目更改內容較多,指定教材為“期貨法律法規匯編”(預計2007年5月上旬出版),兩教材具體購買辦法將在中國期貨業協會網站上公布。
後兩次的考試大綱和指定教材如有變化,我會將另行公告。
七、考試地點
以下35個城市設考場:北京、天津、石家莊、太原、沈陽、長春、哈爾濱、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濟南、鄭州、武漢、長沙、廣州、南寧、海口、重慶、成都、貴陽、昆明、西安、蘭州、銀川、西寧、烏魯木齊、呼和浩特、大連、青島、寧波、廈門、深圳。考生可任選其中壹個城市報名,並在報名城市參加考試。
中國期貨業協會決定在2007年舉行三次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考試的組織領導
中國期貨業協會負責組織資格考試工作。
二、報考條件
1.年滿18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高中以上(或同等)學歷;
3.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4.最近三年無嚴重違法記錄。
三、考試科目及時間
期貨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科目為兩科,期貨基礎知識、期貨法律法規。單科考試時間100分鐘。
第壹次考試:6月30日、7月1日。
第二次考試:10月13日、14日。
第三次考試:12月22日、23日。
四、考試方式
全國統考,閉卷,采取計算機考試方式進行。
五、報名方式、時間及收費
網上報名,第壹次報名時間:2007年4月30日至5月21日。繳費截止日為5月23日。準考證下發時間為2007年6月25日至考試開始前。
第二次報名時間:2007年7月23日至8月16日。繳費截止日為8月20日。準考證下發時間為2007年10月8日至考試開始前。
第三次報名時間:2007年10月22日至11月9日。繳費截止日為11月12日。準考證下發時間為2007年12月17日至考試開始前。
考試收費單科70元(不包含教材費)。考生繳費壹律采取郵局匯款方式。
具體報名辦法、匯款及註意事項在報名開始日後參考《報名須知》。
六、考試大綱和指定教材
考試大綱和教材訂購辦法詳見中國期貨業協會網站。期貨基礎知識科目指定教材:期貨市場教程(第五版)(中國期貨業協會編,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預計2007年4月下旬出版);期貨法律法規科目更改內容較多,指定教材為“期貨法律法規匯編”(預計2007年5月上旬出版),兩教材具體購買辦法將在中國期貨業協會網站上公布。
後兩次的考試大綱和指定教材如有變化,我會將另行公告。
七、考試地點
以下35個城市設考場:北京、天津、石家莊、太原、沈陽、長春、哈爾濱、上海、南京、杭州、合肥、福州、南昌、濟南、鄭州、武漢、長沙、廣州、南寧、海口、重慶、成都、貴陽、昆明、西安、蘭州、銀川、西寧、烏魯木齊、呼和浩特、大連、青島、寧波、廈門、深圳。考生可任選其中壹個城市報名,並在報名城市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