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外匯行情大全網 - 期貨行情 - 套期保值的會計處理

套期保值的會計處理

套期保值的會計處理(壹)

壹、套期保值的會計分類和劃分

1.對沖

企業會計準則中套期的定義:

——為了規避外匯風險、利率風險、商品價格風險、股票價格風險、信用風險等。,企業指定壹項或多項套期工具以改變套期工具的公允價值或現金流量,且預計將抵銷被套期項目公允價值或現金流量的全部或部分變動。

2.套期保值的分類(三類)

(1)公允價值對沖

-對已確認的資產和負債的公允價值變動、未確認的確定承諾或其中壹部分進行套期。

例如:

●企業對沖承擔固定利率負債或投資固定利率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風險;

-對沖風險是利率風險。

●某航空公司3個月後簽訂合同(未確認的實盤承諾)購買固定外幣金額的飛機,對沖實盤承諾的外匯風險,規避外匯風險;

-對沖風險是外匯風險。

●某電力公司簽訂合同6個月後以固定價格購買煤炭(未確認的實盤承諾),為規避價格變動風險對沖掉實盤承諾的價格變動風險;

-對沖風險是價格風險。

(2)現金流套期保值

——對已確認的資產和負債、預計將發生的交易或其壹部分的現金流量進行套期。

建議現金流套期更關註預期交易對未來現金流的影響,並對沖這種影響。

例如:

●企業對沖浮動利率債務或浮動利率票據投資的現金流變動風險;

●航空公司進行套期保值,以避免與購買飛機相關的現金流變化風險,該風險預計將在3個月後發生;

●商業銀行對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處置相關的現金流變化風險進行了套期,該風險很可能在3個月後發生;

提示企業購買壹項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如果對價格波動進行了套期,屬於公允價值套期;如果處置階段的現金流量進行了套期,則屬於現金流量套期。

(3)海外經營凈投資的套期保值

——對沖海外經營凈投資的匯率變動風險,對沖指向特定風險。

建議海外業務的凈投資包括:

長期股權投資、無回收計劃的短期長期應收款項(實質上構成對子公司海外經營的凈投資)

第二,對沖工具

對沖工具及其特點

●對沖工具

——企業指定用於套期的衍生工具,其公允價值或現金流量變動預計將抵消被套期項目的公允價值或現金流量變動。

在對沖外匯風險時,非衍生金融資產或非衍生金融負債也可以作為對沖工具。

●套期工具的特征:

(1)衍生品通常可以作為對沖工具。

不是所有的衍生工具都適合對沖工具。

(2)非衍生工具通常不能用作套期工具。

並非所有的非衍生工具都不能用作對沖工具。

例如,非衍生工具可用於對沖外匯風險。

(3)無論使用衍生工具還是非衍生工具作為套期工具,公允價值必須能夠可靠地計量。

發展

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的權益工具投資不能作為套期工具;

企業自有權益工具既不是企業的金融資產,也不是金融負債,不能作為套期工具。

(4)套期工具必須涉及報告主體以外的壹個主體,相關工具可以作為套期工具。

2.對沖工具的設定

(1)套期保值工具通常整體指定,也可以將壹定比例的期貨和期權指定為套期保值工具。

例如,當企業購買壹份期權合約時,它現在將80%指定為套期,20%為非套期。

-80%作為套期會計處理,20%作為投機交易處理。

建議可以將壹定比例的期貨和期權指定為套期保值工具,但壹般情況下不能將壹部分期貨和期權指定為套期保值工具,即不能分割。以下兩種情況除外:

期權:企業可以將期權的內在價值和時間價值分離,只將期權指定為內在價值變動的套期工具(不考慮時間價值)。

發展

內在價值是指期權即時行權的價值;

期權的公允價值減去內在價值就是期權的時間價值;

期權的時間價值也可以簡單理解為對未來的預期價值。

②遠期合約:企業可以將遠期合約的利息與即期價格分離,只將遠期合約指定為即期價格變動的套期工具。

(二)企業通常可以指定單壹衍生工具套期壹項風險,但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可以指定單壹衍生工具套期壹項以上風險:

①所有套期保值風險都能清楚識別;

②套期保值的有效性可以證明;

③能夠確保衍生工具與不同風險頭寸之間存在特定的指定關系。

(三)企業可以將兩種或兩種以上衍生工具的組合或者該組合的壹定比例指定為套期工具。

(4)企業雖然可以將整體套期工具的壹定比例指定為套期工具,但不能在套期關系中的套期工具剩余期限內指定某壹期間。

3.對沖項目(非衍生工具)

1.套期項目及其特征

●對沖項目

——使企業面臨公允價值或現金流量變動風險並被指定為被套期對象的下列項目:

(1)單項確認的資產、負債、確定承諾、預計很可能發生的交易或境外經營凈投資;

(2)壹組已確認的資產、負債、

確定承諾、可能發生的預期交易或海外業務的凈投資;

(3)分擔同壹套期利率風險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組合的壹部分(僅適用於利率風險的公允價值組合套期)。

堅定承諾是指在未來的特定日期或時期,以商定的價格交換特定數量資源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協議;

●預期交易是指尚未承諾但預期會發生的交易。

●套期項目的特征:

(1)企業的壹般經營風險不能作為套期對象。(因為無法準確指向和可靠測量)

(2)衍生產品不能作為對沖對象。(衍生品本身就有風險,通常被用作對沖工具)

(3)持有至到期投資是金融資產。作為被套期項目,我們應註意以下差異:

◢被套期風險是信用風險或外匯風險,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以指定為被套期項目;

◢套期風險是利率風險或提前還款風險,持有至到期投資不能被指定為被套期項目。

比如企業買了美國國債,未來能否償還,匯率變動不確定,我們可以把它作為套期保值的風險。

(4)長期股權投資:對合營企業和聯營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不能作為被套期項目(因為權益法下只確認投資收益,不確認整體公允價值變動),母公司對子公司的投資不能作為被套期項目。

(5)只有那些資產和負債、確定的承諾等。在報告實體之外的項目可以設定為套期項目。不在報告正文中。

2.對沖項目的設定

(1)將金融項目指定為套期項目。

①對於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有多種選擇將其指定為被套期項目。

只要套期風險能夠識別,套期有效性能夠計量,僅與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部分現金流量或公允價值相關的風險就可以視為套期風險。因此,相關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可以被指定為被套期項目。

②當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的現金流量的壹部分被指定為被套期項目時,指定部分的現金流量應當小於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現金流量總額。

③在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組合利率風險的公允價值套期(也限於該類套期)中,企業可以將某壹貨幣金額(如人民幣、美元或歐元)而非單壹資產或負債指定為被套期項目,對與之相關的利率風險進行套期。

(2)將非金融項目指定為被套期項目。套期風險應是與非金融資產或非金融負債相關的所有風險或外匯風險。

(3)將多個項目的組合指定為被套期項目(項目組合必須與單個項目相關,組合的風險不能與單個項目的風險相差太遠)。

●在對具有相似風險特征的資產或負債組合進行套期時,組合中的每項單項資產或負債應同時承擔套期風險,套期風險導致的組合中每項單項資產或負債的公允價值變動應預期與套期風險導致的組合整體公允價值變動基本成比例。

●通過比較套期工具(或壹組類似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項目(或壹組類似被套期項目)的公允價值或現金流量變化,確定套期有效性。因此,企業在應用套期會計方法時,不能將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形成的凈頭寸指定為被套期項目。

壹般來說,金融資產和金融負債組合抵銷後的凈額不能作為被套期項目,因為套期的有效性無法計算。

  • 上一篇:股指期貨投機交易要註意哪些?
  • 下一篇:貴金屬投資有哪些騙局?
  • copyright 2024外匯行情大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