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套利者——風險
套利者是指利用股指期貨市場與股票市場之間,以及股指期貨的不同市場、不同品種、不同時期之間所存在的不合理價格關系,通過同時買進賣出以賺取價差預期年化預期收益的機構或個人。 由此不難看出,套利交易主要有四種類型: 其壹,在股指期貨市場和股票市場之間進行的期現套利; 其二,在不同的股指期貨市場之間進行的跨市套利; 其三,在不同的股指期貨合約之間進行的跨商品套利; 其四,在同種商品的不同交割月份之間進行的跨期套利。 套利交易並非完全沒有風險,其交易的觸發條件大都依賴壹些數理模型進行計算,模型本身及其假設條件的可靠性均非常關鍵,需要投資者特別註意。(3)投機者——能力
投機者是指專門在股指期貨市場上買賣股指期貨合約、即“看漲時買進、看跌時賣出”以獲利的機構或個人。 由於股指期貨的基礎資產——股價指數本身沒有價值,投機者在股指期貨交易中將承擔套期保值者轉移出來的風險以圖獲利,屬於高風險的交易行為。 投機交易對投機者的知識、經驗、經濟實力、以及風險管理能力的要求都較高,普通投資者應理性評估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等因素,謹慎抉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