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股指期貨的交易規則
以股票指數為基礎交易物的期貨合同稱為股票指數期貨。由於它的標的物的獨特性質,決定了其獨特的交易規則:
1、交易單位
在股指期貨交易中,合約的交易單位系以壹定的貨幣金額與標的指數的乘積來表示。在這進而,這壹定的貨幣金額是由合約所固定的。因此,期貨市場只以各該合約的標的指數的點數來報出它的價格。例如,在CBOT上市的主要市場指數期貨合約規定,交易單位為250美元與主要市場指數的乘積。因而若期貨市場報出主要市場指數為410點,則表示壹張合約的價值為102500美元。而若主要市場指數上漲了20點,則表示壹張合約的價值增加了5000美元。
2、最小變動價位
股票指數期貨的最小變動價位(即壹個刻度)通常也以壹定的指數點來表示。如S&P500指數期貨的最小變動價位是0.05個指數點。由於每個指數點的價值為500美元,因此,就每個合約而言,其最小變動價位是25美元,它表示交易中價格每變動壹次的最低金額為每合約25美元。
3、每日價格波動限制
自1987年10月股災以後,絕大多數交易所均對其上市的股票指數期貨合約規定了每日價格波動限制,但各交易所的規定不同。這種不同既在限制的幅度上,也表現在限制的方式上。同時,各忽還經常根據具體情況對每日價格波動進行限制。
4、結算方式
以現金結算是股票指數期貨交易不同與其他期貨交易的壹個重大特色。在現金結算方式下,每壹個未平倉合約將於到期日得到自動的沖銷。也就是說,交易者比較成交及結算時合約價值的大小,來計算盈虧,進行現金交收。
(二)股指期貨交易的主要功能
壹般來說,期貨交易的功能有兩個:壹是價格發現功能,壹是套期保值功能。作為金融期貨的壹種,指數期貨也具有這兩個功能。
所謂價格發現功能,是指利用期貨市場公開競價交易等交易制度,形成壹個反映市場供求關系的市場價格。具體來說就是,指數期貨市場的價格能夠對股票市場未來走勢作出預期反應,同現貨市場上的股票指數壹起,***同對國家的宏觀經濟和具體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作出預期。從這個意義上講,股指期貨對經濟資源的配置和流向發揮著信號燈的作用,可以提高資源的配置效率。
套期保值功能是指投資者買進或賣出與現貨數量相等便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貨合約,以期在未來某壹時間通過賣出或買進期貨合約,從而補償因現貨市場價格變動所帶來的實際損失。股指期貨的這種套期保值功能,會豐富股票市場參與者的投資工具,帶動或促進股票現貨市場交易的活躍,並減輕集中性拋售對股票市場造成的恐慌性影響,對平均股價水平的劇烈波動起到緩沖作用。
(三)股指期貨合約的定價
對股票指數期貨進行理論上的定價,是投資者做出買入或賣出合約決策的重要依據。股指期貨實際上可以看作是壹種證券的價格,而這種證券就是這上指數所涵蓋的股票所構成的投資組合。
同其它金融工具的定價壹樣,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的定價在不同的條件下也會出現較大的差異。但是有壹個基本原則是不變的,即由於市場套利活動的存在,期貨的真實價格應該與理論價格保持壹致,至少在趨勢上是這產的。
為說明股票指數期貨合約的定價原理,我們假設投資者既進行股票指數期貨交易,同時又進行股票現貨交易,並假定1)投資者首先構造出壹個與股市指數完全壹致的投資組合(即二者在組合比例、股指的"價值"與股票組合的市值方面都完全壹致);(2)投資者可以在金融市場上很方便地借款用於投資;(3)賣出壹份股指期貨合約;(4)持有股票組合至股指期貨合約的到期日,再將所收到的所有股息用於投資;(5)在股指期貨合約交割日立即全部賣出股票組合;(6)對股指期貨合約進行現金結算;(7)用賣出股票和平倉的期貨合約收入來償還原先的借款。
假定在1999年10月27日某種股票市場指數為2669.8點,每個點"值"25美元,指數的面值為66745美元,股指期貨價格為2696點,股息的平均收益率為3.5%;2000年3月到期的股票指數期貨價格為2696點,期貨合約的最後交易日為2000年的3月19日,投資的持有期為143天,市場上借貸資金的利率為6%。再假設該指數在5個月期間內上升了,並且在3月19日收盤時收在2900點,即該指數上升了8.62%。這時,按照我們的假設,股票組合的價值也會上升同樣的幅度,達到72500美元。
按照期貨交易的壹般原理,這位投資者在指數期貨上的投資將會出現損失,因為市場指數從2696點的期貨價格上升至2900點的市場價格,上升了204點,則損失額是5100美元。
然而投資者還在現貨股票市場上進行了投資,由於股票價格的上升得到的凈收益為(72500-66745)=5755美元,在這期間獲得的股息收入大約為915.2美元,兩項收入合計6670.2美元。
再看壹下其借款成本。在利率為6%的條件下,借得66745美元,期限143天,所付的利息大約是1569美元,再加上投資期貨的損失5100美元,兩項合計6669美元。
在上述安全例中,簡單比較壹下投資者的盈利和損失,就會發現無論是投資於股指期貨市場,還是投資於股票現貨市場,投資者都沒有獲得多少額外的收益。換句話說,在上述股指期貨價格下,投資者無風險套利不會成功,因此,這個價格是合理的股指期貨合約價格。
由此可見,對指數期貨合約的定價(F)主要取決於三個因素:現貨市場上的市場指數(I)、得在金融市場上的借款利率(R)、股票市場上股息收益率(D)。即:
F=I+I×(R-D)=I×(1-R+D)
其中R是指年利率,D是指年股息收益率,在實際的計算過程中,如果持有投資的期限不足壹年,則相應的進行調整。
現在我們順過頭來,用剛才給出股票指數期貨價格公式計算在上例給定利率和股息率條件下的股指期貨價格:
F=2669.8+×(6%-3.5%)×143/365=2695.95
同樣需要指出的是,上面公式給出的是在前面假設條件下的指數期貨合約的理論價格。
在現實生活中要全部滿足上述假設存在著壹定的困難。因為首先,在現實生活中再高明的投資者要想構造壹個完全與股市指數結構壹致的投資組合幾乎是不可能的,當證券市場規模越大時更是如此;其 ,在短期內進行股票現貨交易,往往使得交易成本較大;第三,由於各國市場交易機制存在著差異,如在我國目前就不允許賣空股票,這在壹定程度上會影響到指數期貨交易的效率;第四,股息收益率在實際市場上是很難得到的,因為不同的公司、不同的市場在股息政策上(如發放股息的時機、方式等)都會不同,並且股票指數中的每只股票發放股利的數量和時間也是不確定的,這必然影響到正確判定指數期貨合約的價格。
從國外股指期貨市場的實踐來看,實際股指期貨價格往往會偏離理論價格。當實際股指期貨價格大於理論股指期貨價格時,投資者可以通過買進股指所涉及的股票,並賣空股指期貨而牟利;反之,投資者可以通過上述操作的反向操作而牟利。這種交易策略稱作指數套利(Index Arbitrage)。然而,在成離市場中,實際股指期貨價格和理論期貨價格的偏離,總處於壹定的幅度內。例如,美國S&P500指數期貨的價格,通常位於其理論值的上下0.5%幅度內,這就可以在壹定程度上避免風險套利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