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行平倉也叫強制平倉,又稱被斬倉/被砍倉/爆倉。依據強行平倉實施的主體不同,可將強行平倉分為交易所強行平倉和經紀公司強行平倉。在現貨黃金、期貨交易中經常使用。
根據強行平倉原因的不同,可將強行平倉分為以下幾類:
1、因未履行追加保證金義務而強行平倉。
2、因違規行為被強行平倉。會員或客戶違反交易所交易規則,交易所有權依交易規則的規定,對其違規持倉部分實施強行平倉。
主要包括:違反頭寸限制超倉;違反大戶報告制度未作報告,或報告不實;為市場禁入者進行期貨業務;經紀公司從事自營業務;聯手操縱市場;以及其他須強行平倉的違規行為。
3、因政策或交易規則臨時變化而強行平倉。在前幾年,這種情況經常出現,交易規則也經常因政策或監管部門的臨時規定而修改,或臨時不能正常執行。
擴展資料
強行平倉的後果:
若投資者在第二天交易日上午11點30分前未能執行平倉或補足保證金和標的證券,超過自行強行平倉時限而未執行完畢的,剩余部分由期權經營機構直接執行強行平倉。強行平倉對投資者來說意味著永久性失去被平倉部分的期權,無法再繼續享有該部分的收益或損失。
對於期權投資者來說,應該平時關註賬戶內余額變化情況,做到心中有數,在出現保證金不足的情況下,及時補足資金。下面我們主要針對保證金不足而導致強行平倉的情形來進行具體闡述。
百度百科-強行平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