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股東可以通過協商、調解、投訴、舉報等非訴訟手段維權。其中,協商是指股東直接與糾紛當事人溝通,成本低,不需要第三方介入;調解通過中立、專業的第三方調解機構進行。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為中小投資者提供糾紛調解服務,建立了訴訟與調解、證券與調解等新型調解機制。投訴舉報是指股東可以通過證監會熱線12386進行投訴,或者向證監會稽查部門及其派出機構舉報證券期貨違法違規行為。
除非訴訟方式無法順利解決,沒有仲裁條款,否則股東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尋求司法救濟。法律賦予股東兩種訴訟權利。當股東權利受到直接侵害時,適用直接訴訟,當公司權利受到直接侵害時,適用派生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