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發票抵稅是指生產或經營中用於成本的開支項目抵扣經營收入(或增值)。
抵稅,是指生產企業出口自產貨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動力等所含應予退還的進項稅額,抵頂內銷貨物的應納稅額。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在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況下,成本是不含稅的完全成本(價稅分離),如果沒有取得1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情況下,成本肯定要高(進項增值稅無法和銷項增值稅抵扣)。有了壹般納稅人資格,取得的增值稅發票進項可以抵扣。留抵稅是指作為壹般納稅人,當月購進貨物多,進項稅也就多,庫存商品也就多,如果當期進項大於銷項,就會出現留抵稅金,同時也會有相應多的庫存商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
第五條 納稅人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壹)納稅人將承攬的運輸業務分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運輸費用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二)納稅人從事旅遊業務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替旅遊者支付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住宿費、餐費、交通費、旅遊景點門票和支付給其他接團旅遊企業的旅遊費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三)納稅人將建築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其支付給其他單位的分包款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四)外匯、有價證券、期貨等金融商品買賣業務,以賣出價減去買入價後的余額為營業額;
(五)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