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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管理辦法》規定,對於新設立的期貨公司,應當( )納入保障基金繳納範圍。

答案:B

《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二條對於新設立的期貨公司,應當自產生經紀業務收入後納入保障基金繳納範圍;公司停止經營的,應當告知期貨交易所,對其當年應繳納的保障基金份額進行扣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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