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營業部管理規定(試行)》第四條規定,營業部應當具備適應期貨業務需要的辦公、通訊和交易設施,設施符合下列條件:①營業部應當配備兩條以上網絡通訊線路,保證營業部正常交易;營業部應配備2條以上具有錄音功能的電話線路;(3)營業部應采用雙路供電,或在單路供電的情況下,備用供電措施能為正常業務運營提供4小時供電;④營業部信息科技系統應滿足相關監管要求,確保安全穩定運行;⑤營業部應設立投資者教育園、現場開戶場所和專門的財務檔案室(櫃室);⑥營業部應配備符合開戶管理要求的相關圖像采集設備;⑦營業部門應配備防火、外圍隔離和防盜設施;⑧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