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LM屬於擾亂市場秩序罪。《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壹)以虛構的單位或者他人的名義簽訂合同的;
(二)使用偽造、變造、無效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抵押的;
(三)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欺騙對方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沒有實際履行能力的;
(四)收到對方支付的貨款、預付款或擔保財產後;
(五)以其他手段騙取對方財物的。
組織、領導者以銷售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通過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取得會員資格,並按照壹定順序形成層級,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數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的傳銷活動,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壹,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或者沒收財產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壹)未經許可經營專營、專賣商品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限制經營的其他商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書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或者批準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從事證券、期貨、保險業務,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活動。
如果主犯在傳銷活動中起組織、領導作用,情節嚴重,構成犯罪。可以按照擾亂市場秩序罪采取刑事拘留,已經構成犯罪的。刑事拘留的時間壹般為三日,三日內不能結案的,可以延長七日或者三十日。犯罪嫌疑人在刑事拘留期間提請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的,檢察院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批準或者不批準。檢察院不批準的,公安機關立即釋放犯罪嫌疑人,批準逮捕的,立即執行逮捕。逮捕後,公安機關還有兩個月的預審期。案情復雜的,報上級檢察院批準,可以延長壹個月。如果發現新的犯罪,拘留期限可以重新計算。請參考。
?——還記得淩文彬主動為他的女婿籌款的事嗎。
?猴年歲末,時任蘇州電信副總經理的淩在微信朋友圈發起倡議:歡迎入群:請同誌們幫幫老同誌們。我親愛的十二軍、南京軍區、全軍在蘇州轉業的老同誌們,妳們願不願意和我壹起,挽救壹個生命垂危的年輕人的生命?只花妳壹包煙或者壹瓶紅酒:人民幣100。這個年輕人是我們12部隊的老戰友朱的獨子。人生三大不幸之首:老年喪子,因為悲劇不會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