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高錳酸鉀指數不能作為理論需氧量或總有機物含量的指標,因為在規定的條件下,很多有機物只能被部分氧化,揮發性有機物不計入測定值。
3.以高錳酸鉀溶液為氧化劑測得的化學耗氧量過去稱為錳的化學耗氧量。在我國新的環境水質標準中,該值已更名為高錳酸鹽指數,只有酸性重鉻酸鉀法測得的值稱為化學需氧量。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建議高錳酸鉀法應僅限於測定地表水、飲用水和生活汙水,而不適用於工業廢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