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選好或搭配好計價貨幣
註意貨幣匯率變化趨勢,選擇有利的貨幣作為計價結算貨幣,這是壹種根本性的防範措施。在實際操作當中,必須全面考慮,靈活掌握,真正選好有利幣種。可以通過使用兩種以上的貨幣計價來消除外匯匯率變動帶來的風險。同時還要註意進行合理搭配,能夠減少匯率風險。
2.平衡抵消法避險
平衡法亦稱配對法,具體包括兩種:單項平衡法,在外匯交易中做到收付幣種壹致,借、用、收、還幣種壹致,借以避免或減少風險;綜合 平衡法,在交易中使用多種貨幣,軟硬貨幣結合,多種貨幣表示頭寸並存,將所在單項多頭與空頭合並,由此使多空兩相抵消或在壹個時期內各種收付貨幣基本平 衡。該平衡法比單項平衡法更具靈活性,效果也較顯著。
3.利用國際信貸
外幣出口信貸是出口商以商業信用方式出賣商品時,在貨物裝船後立即將發票、匯票、提單等有關單據賣斷給承購應收賬款的財務公司或專業機構,收進全部或大部分貨款,從而取得資金融通的業務。
福費廷,出口商及時得到貨款,並及時地將這筆外匯換成本幣。它實際上轉嫁了兩筆風險:壹是把遠期匯票賣給金融機構,立即得到現匯,消除了時間風險,且 以現匯兌換本幣,也消除了價值風險,從而,出口商把外匯風險轉嫁給了金融機構;二是福費廷是壹種賣斷行為,把到期進口商不付款的信用風險也轉嫁給了金融機 構,這也是福費廷交易與壹般貼現的最大區別。
保付代理,出口商在對收匯無把握的情況下,往往向保理商敘做保付代理業務。該種業務結算方式很多,最常見的是貼現方式。由於出口商能夠及時地收到大部分貨款,與托收結算方式比較起來,不僅避免了信用風險,還減少了匯率風險。
4.開展各種外匯業務
即期合同法:指具有近期外匯債權或債務的公司與外匯銀行簽訂出賣或購買外匯的即期合同,以消除外匯風險的方法。
遠期合同法:指具有外匯債權或債務的公司與銀行簽定賣出或買進遠期外匯的合同,以消除外匯風險的方法。
期貨交易合同法:指具有遠期外匯債務或債券的公司,委托銀行或經紀人購買或出售相應的外匯期貨,借以消除外匯風險的方法。
期權合同法:與遠期外匯合同法相比,更具有保值作用。因為遠期法屆時必須按約定的匯率履約,保現在值不保將來值。但期權合同法可以根據市場匯率變動作任何選擇,即既可履約,也可不履約。最多損失期權費。
掉期合同法:指具有遠期的債務或債權的公司,在與銀行簽訂賣出或買進即期外匯的同時,再買進或賣出相應的遠期外匯,以防範風險的壹種方法。
利率互換:包括兩種形式:壹是不同期限的利率互換,其原理如表5-1所示,另壹種是不同計息方式(壹般是固定利率與浮動利率)互換。
其他規避風險措施:主要包括易貨貿易和提前或延期結匯。